香港最高法院驳回政府在同性恋权利住房案件中的上诉 | 路透社
Jessie Pang
人们在中国香港的住宅楼前走动,2024年2月27日。路透社/泰隆·肖/档案照片香港,11月26日(路透社)- 香港最高法院周二维持了三项早前裁决,支持向已婚同性伴侣授予公共住房和继承权,引用了该市的迷你宪法,即《基本法》中的平等条款。
香港终审法院的裁决是自2023年以来该市LGBTQ+社区的最新法律胜利。
终审法院法官Andrew Cheung、Robert Ribeiro、Joseph Fok、Johnson Lam和Frank Stock表示,他们驳回了政府的论点,即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在公共住房权利方面不可比。
法官在书面裁决中表示,低级法院“正确地得出结论,允许同性已婚伴侣申请不会影响异性伴侣申请的受保护权利。”
政府对最高法院的挑战是在低级上诉法院早前维持了支持授予在海外结婚的同性伴侣的裁决后提出的补贴住房权利和继承权的三起案件。其中一起涉及该市住房委员会拒绝考虑永久居民Nick Infinger与其丈夫共同租赁公共公寓的申请,因为他们在加拿大的婚姻在香港不被承认。
另一对涉及的同性伴侣埃德加·吴和他的丈夫亨利·李因其在英国的婚姻在香港未被承认而被住房署拒绝共同拥有一套政府资助的公寓。
吴还发起了第三起案件,表达了如果他去世而没有留下遗嘱,他将无法根据该市的继承法将财产传给丈夫的担忧。
李在吴于2020年因多年与抑郁症斗争而自杀后接手了这两起案件。
香港最高法院 去年九月裁定反对同性婚姻,但承认同性伴侣需要“获得替代法律框架以满足基本社会需求”。2023年2月,最高法院裁定,禁止变性人更改身份证上性别的政策,除非他们接受完全的性别重置手术,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并且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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