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同性伴侣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Jessie Pang

参与者在2014年11月8日香港举行的一场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LGBT)骄傲游行中举着一面巨大的彩虹旗。路透社/蒂隆·萧/档案照
香港,10月24日(路透社)- 香港一家法院周二驳回了政府否认同性婚姻夫妇继承权的申请,称拒绝这种权利是“不可接受的沉重负担”。
香港上诉法院的裁决是全球金融中心LGBT权利倡导者今年的又一次小小法律胜利,这一趋势可能会促使亚洲其他地区,如新加坡和日本,审视他们在包容性方面的立场。
香港法律不允许同性婚姻,因此一些夫妇在合法的国外地方结婚。
周二的裁决是对市政府在去年12月对一项2020年法院裁决提出上诉的回应,该裁决认为同性婚姻夫妇应该在该市的继承法下享有平等权利。
法官彭瑞德、袁嘉敏和区伟权在书面判决中写道,领导政府上诉的香港司法司司长“在所有上诉理由上都失败了”。
“没有理由外国同性婚姻不能在平等对待原则下同样被承认,”法官写道。
一些活动人士对这一决定表示欢迎,但呼吁进行更全面的改革。
来自香港婚姻平等组织的杰罗姆·尧表示:“我们一直在说,政府最好的选择是实施一个全面的系统来承认同性伴侣关系。”
“我们认为,同性婚姻是香港唯一经过验证的、永久的解决方案,”尧告诉记者。
香港最高法院在九月份裁定反对同性婚姻,但给政府两年时间制定法律框架,以承认同性伴侣之间的结合。
上周,香港的上诉法院还驳回了政府试图剥夺同性已婚夫妇租赁和拥有公共住房权利的申请,称这是“具有歧视性质”的,完全否定了这些夫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