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同性恋夫妇享有平等的住房权利
Jessie Pang
透过飞机窗户看到香港中国2020年10月24日的住宅区航拍照片。路透社/蒂龙·萧/文件照片
香港,10月17日(路透社)- 香港法院周二驳回了政府剥夺同性婚姻夫妇租赁和拥有公共住房权利的申请,称这种做法“具有歧视性质”并完全剥夺了这些夫妇的权利。
香港上诉法院的裁决是全球金融中心今年同性恋权利倡导者取得的一系列法律突破之一。
政府对两起高等法院裁决提出了挑战,认为该市住房局排除在外国结婚的同性夫妇享有公共住房权利是“违宪和非法”的。
上诉涉及两起案件,其中一起是因为香港不承认他们在加拿大结婚而拒绝考虑永久居民与其丈夫租用公共房屋的申请。
另一起案件涉及一对同性夫妇,因为香港不承认他们在英国结婚而被住房局拒绝共同拥有政府补贴的房屋。
上诉法院法官杰里米·潘、阿里夫·巴尔玛和托马斯·欧在书面判决中表示,住房局对同性婚姻夫妇的处理“具有歧视性质”,他们应该得到平等对待。
“在目前的案件中,不同的对待是一种更严重的间接歧视,因为标准是同性伴侣永远无法达到的,”法官在裁决中说道。
第二个案件中涉及的一名男子李亨利在Facebook上发文欢迎这一裁决。
香港婚姻平等权利团体也对这一决定表示欢迎,称这清楚地表明“在性取向方面的歧视和不平等对待在公共政策决定中是不应存在的”。
香港最高法院在九月份裁定反对同性婚姻,但承认同性伴侣“需要获得另一种法律框架的途径,以满足基本的社会要求”。
政府被给予两年时间制定这一框架。
香港法院在九月份支持一对已婚女同性恋夫妇的诉求,她们主张两位女性都应该在通过互惠式试管婴儿技术生育的孩子上拥有父母身份。
亚洲其他地区的活动人士正在关注香港的法院,希望他们的裁决能够影响其他地方的改革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