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监管机构解除绿色债券的基金命名规则 | 路透社
Virginia Furness
欧洲联盟的旗帜在欧洲中央银行(ECB)行长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在德国法兰克福举行的货币政策会议后向记者发表讲话的当天飘扬,时间是2024年9月12日。路透社/雅娜·罗登布施/档案照片伦敦,12月16日(路透社) - 欧洲联盟的绿色债券基金可以继续投资于大型污染者如电力和能源公司发行的债券,此前证券监管机构对其新的基金命名指南引入了豁免。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周五澄清,基金经理可以继续持有符合特定可持续性排除标准的绿色或其他用途债券,而无需更改其基金名称或出售资产。
该监管机构在十月引发了行业的反弹,新的规则使投资者警告称,这将使公用事业和电力公司更难筹集资金以实现脱碳,特别是通过绿色债券。这些规则适用于11月的新基金,规定了使用“绿色”、“环境”或“影响”等词汇的基金如何自我标识为可持续。规则禁止基金投资于石油、煤炭以及从天然气中获得超过50%收入的公司,以及最污染的电力公司。
基金经理必须更改其基金名称或出售违反标准的资产,这一过程已经开始。
然而,ESMA在其澄清中表示,已将计划于12月21日推出的绿色债券标准下发行的绿色债券排除在其基金命名指南之外。它还引入了一项条款,允许投资者持有用于融资可再生或其他绿色项目的绿色或其他用途债券,这些债券由在碳密集型行业中销售的公司发行,而这些公司本身未能满足更广泛的排除标准。
然而,该“透视”条款不适用于未能符合联合国全球契约原则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多国企业指导原则的公司,该监管机构表示。
BNP Paribas可持续资本市场负责人Agnes Gourc表示,此次更新消除了在债券借款人传统繁忙时期前的重大不确定性。
“在第一季度,我们会看到一些发行人推迟绿色债券的发行,直到他们有更多的明确性,”她说。“时机很好。”
根据LSEG的数据,能源和电力公司占全球绿色债券市场的五分之一,到今年9月已发行超过700亿美元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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