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香港立法会议员:立法高效,出勤欠佳 | 南华早报
Alice Wu
当我们拥有90名成员的强大立法机构时,事情就能高效推进。香港立法会已通过117项法案,较上届会期增长98%。立法者的主要工作本就是制定法律,因此在议员人数增加28.6%后,法案通过量翻倍的事实充分体现了立法会的效率。议事规则还限制了立法会议员的发言时长:我们通常要求他们在15分钟内完成必要陈述。与美国众议院少数党领袖哈基姆·杰弗里斯近期为批评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又大又美的法案”创下8小时44分钟发言记录(比2021年纪录超出12分钟)不同,香港立法会议员无需追求冗长发言。当华而不实的演说被禁止时,实际工作才能取得进展。但监管更多成员意味着工作难度并未降低。因此即使全体议员都是不热衷前任们哗众取宠行径的真诚“爱国者”,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职责仍更加艰巨。至少在议事厅内,所有人似乎都保持着最佳表现。然而议员人数增加也带来了纪律问题,否则梁君彦为何要着手…介绍规则要求立法会议员必须出席会议、参与投票并定期提交工作报告?即便被亲切称为"班长"的立法会元老廖长江发出"温馨提示",议员们显然仍未能规范自身行为。然而立法会正在通过可能创纪录数量的法案。因此我猜测存在责任转嫁问题——议员们将职责推诿给他人。理论上议员人数增加意味着有更多人处理事务,或许有些人就认为自己可以偶尔缺席。
从这份完善立法会运作的详细提案来看,梁君彦并非玩笑。这份104页文件中的部分内容相当惊人,例如需要为委员会参与制定规则,包括境外公务考察——即便是公务出差也似乎存在懈怠**。**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12月19日会期结束记者会上。摄影:May T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