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早报》:科技协议未来是中美关系的风向标——丹尼斯·西蒙
Khushboo Razdan
丹尼斯·西蒙是美中科技合作与中国创新体系研究的顶尖专家之一,曾担任杜克昆山大学常务副校长、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美中项目主任等高级职务。
他目前在北京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教授中国科技政策研究生课程。本访谈首刊于*《南华早报Plus》,更多"开放议题"系列访谈请点击此处**。*能否阐述《美中科技合作协定》的核心要素及其在促进两国科学合作中的作用?为何该协定被视为双边关系的基石?在当前地缘政治环境下,其政治与战略敏感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979年吉米·卡特政府时期首次签署的《美中科技合作协定》(STA)是规范两国官方科技合作的基础法律与外交框架。其核心要素包括:通过部委、机构和实验室开展的政府间合作;支持研究人员流动与联合项目的机构及学术交流;针对卫生、农业、能源与环境科学等特定领域的联合工作组;以及数据共享、资金协调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它被视为双边关系的基石,因其作为美中关系正常化后首次正式和平接触的高度象征意义。在两国邦交仍显脆弱的时期,科学合作为建立信任提供了政治上的“安全”地带。其整体影响深远——它让科学外交成为现实。
在当前地缘政治环境下,《科技合作协定》正处于国家安全关切(如间谍活动、知识产权盗窃、网络安全)、经济竞争力(尤其是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半导体领域)与技术民族主义(双方都在加剧)的交汇点。曾让该协定成功的开放性,如今被部分人视为软肋。当前关于该协定的讨论不仅涉及科学层面,更引发美国应与所谓战略竞争对手保持何种程度接触的辩论。
2000年代中期,我随代表团访问北京时曾参与一场圆桌会议。会上一位美国科学家分享了清洁煤技术的突破性研究,中方表现出浓厚兴趣并提议开展联合试点项目。但美方代表团因担心技术可能在缺乏对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被商业化而犹豫不决。这一刻既彰显了《科技合作协定》所促成开放性的潜力,也揭示了其风险。所幸最终签署的《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协议中,包含了关于项目所产生知识产权处置的详细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