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 香港医院最新患者安全处方亟需落实 | 南华早报
SCMP Editorial
香港的公共医疗体系或许因候诊时间长、人潮拥挤而不被视为全球最佳,但这种看法未能充分体现医护人员整体高水准的专业素养以及可负担的医疗费用。遗憾的是,在行业面临人手短缺和人口急速老龄化的压力下,个别医疗事故或失误似乎正变得更加频繁。作为提升患者安全的改革措施之一,公立医院高层管理人员将与一线员工共同对医疗事件承担责任。医院管理局将成立委员会对高层管理人员表现进行综合评估,患者安全将作为独立核心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个人处理患者安全事件的表现将直接反映在常规绩效记录中。这项新举措是对去年11月特别委员会31项建议的响应——此前香港卫生局长将公立医院连串医疗失误定性为"系统性问题",该委员会随后受命对医管局进行"全面体检"。今年早些时候,当局已引入高危患者生命体征监测仪、低氧自动报警智能氧气罐等高科技设备,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失误和疏漏。尽管这些最新措施姗姗来迟,但它们凸显了医疗事故问责机制长期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此前,部分科室负责人认为责任在于患者安全管理员而非自身。这也解释了为何公众普遍认为医疗事件往往被例行公事地处理——仅以道歉收场,相关医护人员却无需承担任何后果。
此次改革尤为及时,因为医院不时因负面新闻登上头条,最近一例涉及上月明爱医院一名外科实习医生误将患者的输卵管错误切除而非阑尾。去年3月,另一名女性因子宫内膜异位症化验样本处理不当遭误切子宫。医管局表示将建立分级惩处制度,包括口头/书面警告、绩效改进计划、延迟或暂停加薪、限制晋升、暂停高层任命及解雇等措施。在明确最终责任由高层管理人员和科室主任承担的前提下,此举有望自上而下强化问责文化,更有力推动患者安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