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医生需以新形式证明医用大麻使用理由 | 南华早报
SCMP’s Asia desk
泰国在成为亚洲首个大麻合法化国家仅三年后,作为限制医疗用途大麻使用的措施之一,推出了新版处方表格。据泰国新闻网站《The Thaiger》报道,本周一发布的"P.T.33"处方表将允许医生、牙医、药剂师和传统治疗师等七类从业者为15种病症患者开具大麻处方。
新规要求医生必须在每张处方上详细记录患者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国籍、身份证号、确诊症状、每日大麻用量、使用时长及配药总量。
每张处方的销售量限制为30天用量,配药机构需保存相关记录一年以备政府检查。
该处方表将同时适用于本国居民和外国公民,即将正式生效。
泰国北碧府一处大麻种植场。图片来源:美联社
此举基于泰国公共卫生部长颂萨·特普苏廷上周签署的法令,该法令将大麻重新列为管制草药,并禁止药房向无医疗处方者出售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