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 香港分间单位规管法案亟待快速通过 | 南华早报
SCMP Editorial
自北京最高级别香港事务官员提出2049年前清除香港臭名昭著的"劏房"已过去四年。当港府终于宣布将于下月出台相关规管立法草案时,夏宝龙恰好在港考察。耗时如此之久,正说明在满足大量市民居住需求与保障体面住房标准之间寻求平衡的复杂性。
这项举措标志着香港向彻底消灭"鞋盒式"蜗居迈出正确一步——这类住房因面积狭小、卫生恶劣和安全隐患而恶名昭彰。根据预计10月本届立法会任期结束前将通过的法案,当局计划2027年正式实施新规,并设三年宽限期,业主最早可于明年3月登记其劏房以符合官方标准。
政府对这一牵动业主与租客情绪的议题采取务实态度,值得肯定。
定义至关重要。受媒体报道影响,劏房常被视为拥挤、肮脏、危险的代名词。其界定特征包括居住面积不足80平方英尺,缺乏独立厕所和对外窗户。
但香港也存在与日本等国类似的质量较好劏房及相应市场需求,稍加改造即可达标。
房屋局发言人表示,为确保法规有效实施,当局设定了2027年后三年的宽限期,提前登记的业主可豁免核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