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 | 香港大状的选择:在议事厅内还是议事厅外 | 南华早报
Martin W H Wong
私人执业的大律师属于自雇人士——我们是自己的老板,理论上也是个人时间和工作方式的主宰者。
这里没有上下班打卡制度,是否在某天出庭完全取决于我们自己。年终也不会有人因日常考勤问题找你谈话进行绩效评估。
有人说我们是"最早实现远程办公的职业"。虽然这个职业看似适合远程工作,但根据我二十年前入行时的亲身经历,当时在家办公的条件堪称原始。
案件材料都是成捆送达的纸质文件。想要查阅就必须随身携带——你需要大号公文包和强健的二头肌才能把它们搬回家,而我们大律师通常只具备后者。
判例汇编和法律教科书都以精装本(有些体贴的会用平装本)形式存放在事务所书架上,由全体大律师共享。想带回家?除非你足够魁梧。
因此传统上(或者说"陈旧地"),大律师们往往驻守事务所,至少在工作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