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动态 | 香港推进完善国安法立法 | 南华早报
Jeffie Lam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通过一年多后,港府表示计划通过附属法例予以完善,以便为中央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提供更充分支持,包括将其办公场所列为"禁区"。此举正值中美关系再度紧张之际,被视为预先堵塞国家安全防卫潜在漏洞的举措。《香港国安法》第55条规定,在特区政府或驻港国安公署提出请求并获中央批准后,遇有三种特殊情形(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无法有效执行法律)时,驻港国安公署应对案件行使管辖权。
根据保安局与律政司周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拟议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附属法例将规定,任何政府部门或公务员必须依法及时向驻港国安公署提供"一切必要且合理的协助、便利、支持、配合及保护"。政府还建议规定,任何知悉或怀疑驻港国安公署正在调查案件的人士,“无合理辩解或合法权限不得向他人泄露与该调查相关的任何信息”,并原则上明确对公署工作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还提议规定,除非[办公室]已公开该信息或给予个人合法授权,否则任何人不得获取、持有或披露该信息,”文件写道。
附属立法中提议的其他新罪行还针对那些故意抵抗或阻碍北京在香港的国家安全机构履行职责的人,或协助该办公室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