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男子因对养子实施猥亵行为被判入狱 | 南华早报
CNA
一名男孩在征得养父同意使用电脑时,遭到该男子侵犯,对方假称需先"检查"男孩的身体。
当时年仅9至10岁的男孩,直到在校接受性教育课程后才明白这些行为的性质。
现年63岁的养父于周四(5月9日)被判入狱13个月,此前他已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的指控认罪。
另外三项涉及其他场合的猥亵行为指控,在量刑时被法庭纳入考虑。
为保护受害者身份,法庭颁布匿名令,被告与受害人均不得公开姓名。现年19岁的受害者,曾在2010至2011年间(时年4岁)被寄养,法庭文件未说明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