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拟规定议员须出席会议、投票并提交定期报告 | 南华早报
Harvey Kong
香港立法会拟修订议事规则,要求议员必须出席会议、参与表决并定期提交工作报告。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周五宣布该提案,目标是在下届立法会任期内实施改革。
“现在是适当时候检讨如何提升议会效率、切合市民需要、增强立法会透明度和问责制,“梁君彦在数名资深议员陪同下表示。
他解释说,立法会正以现行《议事规则》为基础制定议员新守则,旨在加强对议员履职表现的监督,包括其行为操守及工作标准。
拟议要求包括出席会议、参与表决、保持与社会各界联系及定期提交工作报告。
“在表决和出席会议方面,我们不会设定关键绩效指标,但会提醒议员出席会议和立法会工作是他们的首要职责,必须努力参与会议和投票。”
梁君彦补充说,将完善议员申报个人利益的机制,同时针对议员不当行为建立纪律处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