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于2026年4月起对公共场所持有及使用电子烟者处以监禁和罚款 | 南华早报
Sammy Heung
自明年4月30日起,在香港公共场所持有或吸食电子烟等替代吸烟产品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违者最高可判处六个月监禁及5万港元(约合6400美元)罚款。
这项加强管控措施是香港政府2024年公布的十项短期措施之一,旨在今年将全市吸烟率进一步降至7.8%。
包含更多细则的修订法案已于周五刊宪,将于下周三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
根据法案,居民在排队进入体育艺术场馆、诊所及候车区域等特定场所时将被禁止吸烟,违者将处以3000港元定额罚款。
香港卫生署副署长李立纲周五表示,政府旨在进一步降低烟草流行率,限制二手烟影响,更好保障公众健康。
“目前每日吸烟人口占比9.1%,即香港有58万烟民。吸烟造成的经济损失实际上非常重大。“李立纲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