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对担任工会职务的国家安全违法者处以监禁及罚款 | 南华早报
Jess Ma
根据香港政府周四刊宪的拟议法律修订案,被裁定危害国家安全罪成者若担任工会职务,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及罚款5万港元(约6440美元)。
根据预计10月生效的《工会条例》修订草案,当局若认为存在国家安全风险,可拒绝工会注册及合并申请,并禁止国安罪犯注册新工会。
政府发言人周四表示,修例旨在加强对劳工团体的规管,保障国家安全并促进工会发展,法案将于本月下旬提交立法会审议。
发言人强调:“修订案同时充分顾及香港居民组织和参加工会的自由与权利,不会对守法工会运作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修订内容,工会登记官"如认为对保障国家安全属必要",可拒绝新工会注册或现有工会合并申请。
登记官有权禁止国安罪犯担任工会职务或签署注册申请文件,违反者最高可判监三年及罚款5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