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已故富豪林百欣遗嘱无效 | 南华早报
Brian Wong
香港法院裁定已故富豪林百欣2004年所立遗嘱无效,其第三任妻子及子女亦有权继承部分遗产。
高等法院周五认定林百欣在签署2004年12月遗嘱时存在"高度可疑情况",该遗嘱声称将其大部分资产留给前两段婚姻中的妻儿。
据原告方陈述,林百欣去世时遗产估值达29亿港元(约合3.7368亿美元)。
这位丽新集团创始人、前亚洲电视主席在2005年2月以93岁高龄去世前,已被诊断患有中度至重度痴呆症。法院认定林百欣不具备撤销1973年所立最后遗嘱并重新订立遗嘱所需的心智能力。
法院判决支持艺术品商人凌梦珠(又名林明珠)及其母亲顾小英的诉求,她们在2004年遗嘱中被排除在受益人名单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