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在暴动罪重审中判处社工逾三年半监禁 | 南华早报
Fiona Chow
香港法院在重审后,判处一名社工因参与2019年反政府抗议活动中的暴动罪入狱三年零九个月,法官因漫长的法律程序减刑10个月。
区域法院副法官钟明新周三表示,48岁的陈虹秀在2019年8月31日晚携带多个麦克风和扩音器出现在湾仔轩尼诗道和卢押道,显示出其参与暴动的意图。
当晚该地区聚集了约500人,部分人向警察投掷汽油弹和玻璃瓶,并高喊口号、堵塞道路。
2020年9月,这位资深社工在原审中途因法官认定其无需答辩而获无罪释放,同案其他三名被告亦被判无罪。
但律政司于2021年对无罪判决提出上诉,并于2023年上诉得直,导致四人去年被重新带回法庭受审。
陈虹秀在去年重审时拒不认罪,而另外三名被告——补习导师赖沛琪、程序员钟嘉男及厨师龚子顺——均承认一项暴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