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 | 无论宣传如何,自动驾驶汽车就是不安全 | 南华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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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针对《致命事故将刺激激光雷达制造商需求》一文(4月4日)发表看法,该文涉及中国大陆一起小米SU7电动汽车(EV)的碰撞事故。这起悲剧的核心在于,所谓"自动驾驶"电动汽车远未实现真正的自主性。实际上,目前没有任何自动驾驶车辆具备完全自主能力,始终需要人类保持警觉。正如贵报报道所述:“中国大陆现有系统均要求人类驾驶员随时掌控车辆并保持警惕。”
仔细审视车企对自动驾驶功能的宣传,这些承诺可能具有危险性和误导性。诸如前方碰撞预警、自动紧急制动和盲点监测等功能,其有效性仍存在局限。报道指出小米SU7基础版"采用摄像头系统,这种方案更容易受到阴影、雨雾等因素干扰"。但一辆会被阴影或雨水迷惑的智能电动汽车,本就不应被允许上路。
报道进一步认为此次事故可能促进采用激光雷达(光探测与测距)传感系统,这种通过激光束测量物体距离的技术被认为更先进。但文章未提及激光束对人眼可能造成的危害——使用激光设备的自动驾驶车辆可能干扰高速公路对向车道驾驶员的视线。此外,报道也丝毫未提及激光雷达是否能有效应对阴影、雾气和降雨。
值得强调的是,小米承认“车辆在驾驶辅助系统开启状态下以116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自动驾驶系统在撞击混凝土护栏前两秒才向驾驶员发出接管提示”。两秒钟不过是眨眼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