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次直播法庭聆讯 试点计划启动 | 南华早报
Brian Wong
香港本月启动了一项为期两年的试点计划,首次对法庭聆讯进行直播,旨在规范广播安排、提升透明度并增强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任。
周一终审法院案件的直播是在去年四次试运行后进行的,这些试运行旨在让司法机构了解相关的技术和操作挑战。上午10点场次的观众可通过访问法院网站观看直播,但必须首先同意若干条款,包括未经司法机构书面同意不得修改、录制、复制或发布内容的要求。
《法院(远程聆讯)条例》于3月28日生效,禁止未经授权记录和发布法律程序。违规者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及10万港元(约合1.29万美元)罚款。
直播内容无法立即回放,终审法院网站显示视频将于周二上午才可供观看。回放内容一个月后将从网站移除。
此次聆讯源于元朗原居民村村民之间关于私人土地通行权的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