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秀贤”请愿呼吁提高法定强奸罪年龄上限 | 南华早报
SCMP’s Asia desk
韩国社会要求扩大法定强奸罪定义范围的呼声日益高涨,拟将性同意年龄上限从目前的16岁提高至19岁。此前,演员金秀贤被指控与已故女演员金赛纶在其未成年时交往。事件持续发酵之际,已故艺人崔雪莉(艺名)的家属指控金秀贤曾强迫其拍摄裸戏。
本周一,国民议会网络平台出现请愿,敦促立法者将法定强奸罪的年龄上限从现行的16岁上调至19岁。
匿名请愿者将该提案命名为《金秀贤防治法案》。
韩国法定成年年龄为19岁。根据现行法律,与13至16岁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或对13岁以下儿童实施亲密行为均构成强奸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现行法定强奸罪的年龄限制…让一个从女演员童年时期就开始诱骗、直至其死亡都逍遥法外的恋童癖钻了法律空子。“请愿者同时呼吁对法定强奸罪加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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