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 判决彰显香港法院的独立与公正 | 南华早报
SCMP Editorial
2020年北京通过的香港国安法确立了新的罪行、机构与程序。
五年过去,尽管许多案件正在审理中,该法律的实施仍处于相对早期阶段。其中既有可借鉴的经验,也有待改进之处。
终审法院上周着重指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领域。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三名前核心成员成功上诉推翻原判。
他们此前因未遵守警方要求提供该组织信息以配合调查而被定罪,各被判监禁四个半月。
终院裁定原审存在司法不公,撤销其定罪。周庭、徐汉光及邓岳君收到的资料提交令要求提供包括成员名单、捐款人资料、财务记录及活动详情等信息,警方依据的是处长"合理相信"该组织为外国代理人。
但法院认定仅凭合理相信并不足够。这种无需法庭批准的强制措施,必须证明该组织确属外国代理人才可执行。缺乏确证,相关命令即属无效。
五名法官还对案件中被当局大量编辑的举证材料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