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定机构建议:应允许市民无限期保存胚胎 | 南华早报
Edith Lin
鉴于生育率持续走低,香港法定机构建议应允许市民不受年龄、性别或健康状况限制地长期保存胚胎。
人类生殖科技委员会在14日发布的文件中提出该建议,并同步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
委员会表示:“建议将配子或胚胎自用储存的期限与年龄限制视为医疗问题而非法律问题。”
“因此[委员会提议取消]对自用配子或胚胎储存期限的法律限制,无论患者的性别、年龄、医疗或社会状况如何。”
现行《人类生殖科技(牌照)规例》规定,市民为自身用途保存配子或胚胎的最长期限为10年。
该十年上限同样适用于癌症患者或因化疗、放疗、手术等治疗可能丧失生育能力人士的胚胎储存。其配子(生殖细胞)可保存十年或直至储存者年满55岁(以较晚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