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因元朗骚乱被判入狱37个月 | 南华早报
Fiona Chow
香港一名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因参与2019年抗议期间在铁路站的暴动罪成,被判监禁三年一个月。法官指出,其作为政治人物的身份加剧了冲突并煽动了他人情绪。
47岁的林卓廷在周四区域法院聆讯中成为七名被告里刑期最重者。他此前已因2020年组织未经授权的立法会"初选"涉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在服刑六年九个月。
针对颠覆罪的上诉仍在审理中,若失败其总刑期将达九年七个月。
林卓廷因参与元朗地铁站暴动被判刑。摄影:谢美琳
其余六名同案被告分别获判两年一个月至两年七个月不等的刑期。
七人于去年十二月被裁定参与2019年7月21日晚元朗站暴动罪成。当晚林卓廷等人在站内闸机处对峙的约百名白衣暴徒另涉暴动案,已有十余人被定罪。
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早前指出,林卓廷等参与者曾挑衅白衣人士。视频证据显示,有人向白衣人群投掷水瓶或使用消防水带喷射。
法官裁定,林某在现场煽动情绪,将那些手持"保卫家园"标牌的白衣男子称为黑社会分子。
“他作为立法会议员在社会上享有政治声望,“法官表示,“却亲自来到元朗站使对峙局势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