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1月起8岁以下儿童乘车须使用安全座椅 | 南华早报
William Yiu
自11月1日起,香港8岁以下儿童乘坐私家车时需使用安全座椅或同类防护装置。
运输署周一宣布,违反新规的司机将被定额罚款230港元(29.6美元),严重个案将转交法院处理,最高可处罚款2000港元。
署方发言人表示:“新规旨在加强对儿童及乘客安全的保障。儿童约束装置能在交通事故中为小乘客提供有效防护,大幅降低死亡或重伤风险。”
该规定适用于车辆前后排所有座位。身高1.35米(4.43英尺)以上或年满8周岁的儿童可豁免。
此项规定将在立法会11月初通过《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装备)(修订)规例》后正式生效。
运输署列明符合新规的防护设备包括: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带调节器、可穿戴式安全背心及折叠增高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