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 | 通过增设"谨慎责任"条款 为香港动物福利法装上"牙齿" | 南华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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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信件或新闻的其他方面有强烈看法?请通过电子邮件将您的读者来信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或填写此谷歌表格。投稿内容不得超过400字,并需包含您的全名、地址及验证的电话号码去年12月,申诉专员公署针对政府动物管理与福利工作展开调查,指出"公众对动物权益和福利日益关注",且2019年承诺的法律改革进展停滞。民间社会提出的一项主要建议是对动物主人施加法律上的"照顾责任",这一概念对许多香港人而言尚属陌生。照顾责任意味着动物负责人(如宠物主人或店铺经营者)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动物福利,包括提供适当营养、安全环境及免受痛苦。与香港现行《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不同(该条例通常被解读为仅在虐待发生后允许干预),照顾责任框架将主动预防伤害。
目前当局往往仅在严重违法行为发生后(如动物因疏于照顾死亡)才采取行动。香港大学副教授Amanda Whitford牵头的研究发现,当动物体重不足但尚未达到饥饿程度时,当局未能起诉某些疏忽案件,因为难以构成虐待罪。照顾责任法将推动对未达基本福利标准者的起诉。
引入注意义务将明确允许在严重伤害发生前进行干预,使我们的体系成为预防性而非反应性的。
该原则的另一个应用涉及香港的高层建筑。尽管有充分记录的事故和坠落风险,许多猫主人并未在阳台或窗户安装防护网。本月早些时候,大埔一名男子因猫咪坠亡被警方逮捕。注意义务法将有助于在此类悲剧发生前进行干预。
因此,规定注意义务有两大好处:它明确允许当局在严重伤害发生前介入,并鼓励宠物主人主动承担动物福利责任。动物法律不应仅惩罚不当行为,更应在伤害发生前预防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