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观察 | 新基建资金需另辟蹊径 避免地方政府陷入财政危机 | 南华早报
Anthony Rowley
那种认为应当由政府承担(高昂的)基础经济发展成本、而私营部门坐享其成的迷思何时才能被打破?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克里斯塔利娜·格奥尔基耶娃最近的言论来看,短期内恐怕难以实现。
她在迪拜第九届阿拉伯财政论坛上表示:“私营部门必须通过创业、创造就业和创新引领经济转型[…],政府的职责是为这种私营部门主导的增长培育适宜的环境。”
这种观点在某些方面脱离实际,却已成为发展经济学家、学者和部分官员公认的教条。它意味着未能正确分析经济体内的资金流动,以及可能出现的资金错配和失灵问题。
这种观点被西方主导或掌控的经济金融机构及政府强加给许多亚洲国家政府——中国和越南是显著例外。这些机构往往带有意识形态驱动色彩。
政府主要通过税收和市场借贷筹集资金,这从政治上限制了其在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经济领域,尤其是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能力。然而这些恰恰是私营或"商业"部门要求提供的设施,以便其能在经济增长和就业中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私营部门(根据信用状况)能够获得以债务和股权形式存在的丰富市场融资资源,并能通过实际上由公共部门资助的服务所补贴的股息来回报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