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考虑放宽拟议分间楼宇(劏房)规管条例 | 南华早报
Edith Lin
香港房屋局局长透露,当局考虑降低拟议的分间单位(俗称"劏房")最低监管标准,并将业主整改物业的宽限期延长至三年。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周日(2月18日)表示,政府将重点在大型地块上兴建公屋以提高效率,而非选择在陡峭狭小地块建造单栋楼宇。
何永贤指出,在结束为期两个月的公众咨询后(共约2200份意见书),政府可能调整针对"鞋盒房"(以卫生安全隐患著称的狭小居住空间)的拟议规管方案。
她表示多个政党和倡议团体希望规管措施能分阶段实施,并担忧业主和租户适应新规的时间不足。
“我们最初提议12至24个月的宽限期。收到的意见建议延长至36个月,以便业主和租户有足够时间处理搬迁及装修事宜。“她在电台节目中说道。
当局计划年内推动立法会通过该法案,届时将确立分间单位的新最低要求,包括建议最小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约86平方英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