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团体及分租户寻求修改拟议法规 | 南华早报
Vivian Au
在公众咨询结束之际,倡导团体与租户呼吁香港当局调整针对不合标准分间楼宇(俗称"劏房")的规管方案,要求扩大最小面积标准并提供永久性搬迁安置。
周一有租户反映遭遇业主迫迁,理由是房东声称需按政府拟议标准重新装修房屋。根据政府此前提案,将立法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注册劏房(称为"基本居住单位")才能继续出租,违规业主最高可判监三年。
该标准要求基本居住单位最小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约86平方呎),室内净高至少2.3米,须配备合规窗户且每个分间单位至少设有一个卫生间,同时必须满足消防和建筑结构安全要求。
房屋局发言人表示,自去年12月启动的公众咨询于周一截止,截至下午6点共收到近2200份意见书,其中1600份使用了六种内容高度雷同的模板文本。
政府透露已组织及参与约40场咨询会,接触700名各界代表,收集了来自政党、学者、专业团体、非政府组织、地产中介、装修服务行业协会以及关注群体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