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 香港解决体育争议之举堪称典范 | 南华早报
SCMP Editorial
香港正加速建立清晰有效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行政长官在10月施政报告中鸣响发令枪,承诺为运动员、体育协会、赞助商和转播方探索建立集中处理体系。
上月咨询委员会已召开首次会议,拟于6月前完成示范仲裁规则草案,试点计划将于年内稍晚启动。这一重要进展将助力香港实现两大目标——既建设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又培育蓬勃发展的体育文化。
全球体育产业的发展和日益商业化催生了更复杂多样的纠纷,涉及赛事、纪律事务、赞助或转播等领域。这一趋势促使各国建立专业仲裁机构,总部位于瑞士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是其中最具影响力的组织。
日本、马来西亚、泰国、中国内地等地区均已建立类似机制,但香港仍缺乏专门制度,明显处于落后状态。
试点计划预计运行两至三年,将委派与体育界联系紧密的仲裁机构负责运营。虽不强制要求内部处理纠纷的体育协会参与,但从长远利益考量,各协会应当积极响应。
采用一个独立、公正且高效的争议解决体系将提升治理水平并增强其诚信度。在协会合同中纳入仲裁和调解条款对新方案的成功至关重要。初期重点将放在利用仲裁解决商业纠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