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排除立法将侮辱公务员定为刑事罪 | 南华早报
Wynna Wong
香港政府表示,将不会推进将侮辱公务员行为刑事化的立法工作,指出此类法律缺乏海外先例,且现有法规已涵盖相关行为。
公务员事务局同时强调,本地国安法的实施已有效保障安全与社会稳定,现届政府将集中精力发展经济。
周四致立法会议员的信函中明确本届政府任期内不会就此立法,这为持续数年的讨论画上休止符——至少暂时如此。2019年反政府示威活动曾使该议题持续发酵。
在社会动荡期间,警方团体及部分议员曾推动立法禁止侮辱公职人员,并建议将范围扩展至其他公务员的不尊重行为。
公务员事务局在信中指出,该局联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保安局已与各主要公务员团体及中央评议会"进行沟通,说明现届政府不会以立法方式处理侮辱公职人员事宜的决定"。
信中提及:“政府已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香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已得到有效保障”,所指为去年三月颁布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
“在中央政府的明确支持下,市政府现在全力致力于提振经济和追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