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香港改革后的区议会制度运行良好吗? | 南华早报
Alice Wu
香港区议会近期意外成为新闻焦点,尽管我认为这并非2023年对其进行全面改革的初衷。曾被视为破坏性政治温床的区议会,如今被剥夺了所有政治权力(《基本法》规定其不应成为政权机关)。它们现由民政事务专员管理,并受政府设立的监察制度约束。
改革旨在将其打造为有效治理的"建设性"机构,消除任何"破坏"制度的可能性。改革后,470名区议员中仅有88席由选举产生,179名由行政长官委任,另有176名由地区委员会选出。乡事领袖占27席。
为确保工作效率,议员们需接受严苛的考核标准,包括会议出席率。政府意图通过排满日程使其保持忙碌。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执着将确保其履职成效,尤其在官员认定的重点领域。其出席率与请假记录均向公众公开。这些成绩单也揭示了政府如何落实对区议会的监察机制。
本届任期首年报告显示成效良好:超98%议员全勤出席区议会会议或仅获准缺席;超90%议员出席所有委员会及工作小组会议;议员平均参与28次委员会及工作小组会议。
民政事务处显然将这些数字视为改组后议会成员“工作勤勉”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