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裁定“I love”标志不能作为服装商标 | 路透社
Reuters
2023年11月8日,欧盟旗帜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欧盟委员会外飘扬。路透社/Yves Herman/档案照片购买授权权利,打开新标签页布鲁塞尔,7月9日(路透社)——欧洲普通法院周三裁定,德国公司sprd.netrd.net在试图为“I love”标志(以心形符号象征“爱”)在T恤、运动衫和套头衫等服装上注册商标的申请中败诉。
法院支持了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2022年对sprd.net商标申请的拒绝。该公司曾试图注册“I love”标志,该标志以红色心形为特征,出现在服装的特定位置,包括左胸、后颈和内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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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继续滚动EUIPO最初拒绝这些申请的理由是该标志缺乏独特性。根据该局的说法,“I love”表达立即被理解为一种普遍的情感信息,而不是能够区分服装来自特定品牌的标志。
欧盟第二高等法院同意了这一观点。
法院表示:“该标志被普遍使用并广泛认可为’我爱’的含义,其摆放位置并未赋予其独特性,不足以让消费者识别其来自特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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