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驳回埃克森美孚对1425万美元空气污染罚款的上诉 | 路透社
Nate Raymond
2024年11月26日,美国华盛顿一处埃克森美孚加油站。路透社/Nathan Howard/资料图片购买授权许可,打开新标签页6月30日(路透社) - 美国最高法院周一驳回了埃克森美孚公司(XOM.N),打开新标签页提出的撤销1425万美元民事罚款的上诉请求,该罚款由法官在针对其德克萨斯州贝敦炼油厂空气污染的长期诉讼中裁定。埃克森在去年12月下级法院维持这一创纪录罚款后,请求大法官受理此案。这是公民依据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清洁空气法》提起的环境诉讼中判处的最高金额罚款。通过路透社可持续转型通讯,了解影响企业和政府的最新ESG趋势。立即订阅此处。
广告·继续滚动该诉讼由"德克萨斯环境公民游说组织"和"塞拉俱乐部"于2010年提起,聚焦埃克森运营的美国最大石油化工综合体——贝敦工厂。
原告方表示,该设施经常违反《清洁空气法案》对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制,通过释放有毒、致癌和形成臭氧的化学物质,影响了附近居民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和健康。
休斯顿的美国地区法官大卫·希特纳于2017年对埃克森美孚处以1995万美元的罚款,认定该公司应对2005年至2013年间贝敦综合设施的污染负责。
广告 · 继续滚动位于新奥尔良的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后来撤销了这一罚款,并命令希特纳重新评估,导致法官在2021年重新处以1425万美元的罚款,上诉法院最终维持了这一决定。在向最高法院上诉时,埃克森美孚辩称,原告缺乏提起诉讼的法律资格,并且第五巡回法院与其他一些联邦上诉法院一样,采用了一种新的标准来评估诉讼资格,最高法院应予以拒绝。
埃克森美孚表示,根据第五巡回法院的标准,在环境案件中寻求对违反《清洁空气法案》行为进行罚款的原告,只需证明他们所遭受的损害是被告行为可能造成的类型,而不必证明是极有可能造成的。
埃克森美孚敦促最高法院利用此案推翻其在2000年“地球之友诉莱德劳环境服务公司”案中的裁决,该裁决认为公民可能有资格根据《清洁空气法案》寻求罚款,即使罚款不是支付给他们,而是支付给美国财政部。
最高法院以6比3的保守派多数席位占据主导,自该案件以7比2的裁决结果作出以来,其意识形态构成已向右倾斜。
目前唯一参与过该案审理的在任大法官、保守派人士克拉伦斯·托马斯,曾加入已故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的异议意见书,斯卡利亚在书中称该案的裁决依据"荒谬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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