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透明的破产程序暴露外国投资者面临的风险 | 路透社
Engen Tham
2025年3月26日,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某市场内展示着础明肉类品牌的标识。路透社/Engen Tham摄中国大连,4月15日(路透社)——当2019年中国一家猪肉生产商申请破产时,这个消息让艾伦·希尔大为震惊。
这位来自阿尔伯克基的苹果公司退休高管在上个十年通过美国上市的控股公司Energroup Holdings向大连础明肉业投资了约10万美元。础明多年未支付股息,但它曾为沃尔玛(WMT.N)(新窗口打开)供应猪肉,且至少在2016年之前一直保持盈利。路透社关税观察通讯是您获取全球贸易和关税最新动态的每日指南。立即注册。
2021年大连一家中国法院裁定对础明进行清算,这一为期三年的过程中公司拍卖资产并偿还债务,意味着美国股东不得不放弃追讨未付股息。
对于即将在五月迎来86岁生日的希尔来说,资金损失令他倍感痛苦。
“我觉得被骗了,“他说,“我本希望把这笔钱留给我的孩子们。”
但2024年6月,希尔和其他股东遭遇了更大的意外:他们从中国食品监管部门获悉,在法院宣布清算近四个月后,础明仍在运营。
根据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文件副本,去年六月颁发的健康安全证书证实础明通过了当月检查。路透社看到的照片显示,标有础明品牌的猪肉最近在去年11月仍有售,包装日期为去年五月。监管部门未就置评请求作出回应。
路透社无法确定出明是否仍在经营。2025年3月,路透社在大连出明最后注册地址发现一家正在运营的工厂,该工厂标识显示为出明logo但名称略有不同——大连诚三出明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这家企业未回应其与已清算出明公司关系的质询。
在大连周边三个市场和一家杂货店,销售猪肉的摊位显著位置仍展示着出明标识,但包装肉类标签显示的中文名称却是另一家实体。
2025年3月26日,中国辽宁省大连市附近,出明肉业最后注册地址处可见的工厂全景。路透社/Engen Tham摄路透社查阅了数十份法院及公司记录,并采访了包括律师和投资者在内的九位人士。他们表示,随着中国经济下行期破产案件增加,各方对中国破产程序可能被滥用的担忧日益加剧,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也随之上升。
受访者指出,中国破产法执行漏洞可能使债权人面临不透明交易和恶意破产申请的风险——包括企业为逃避债务或个人企图侵吞公司资产而提起的破产申请。
在出明案例中,部分投资者指控其存在三项违规行为:未获股东同意即申请破产;拒绝股东查阅账目;清算后仍持续经营。
包括希尔在内的股东于2018年8月在内华达州成功起诉楚鸣高管非法转移公司资产。但他们表示,一直未能通过中国法院获得任何救济。
此案细节及另一起涉及中国开发商破产争议的案件此前未被报道。中国司法部未回应关于法院处理此类案件及破产事务的广泛质询。
楚鸣公司及其代理律师未就其破产置评请求作出回应。Energroup集团(ENHD.PK)在新标签页中打开表示,经过多轮关于集团资产的法律程序后,其与楚鸣已无关联。沃尔玛未回应相关问题。
理论与实践
中国破产案件数量持续攀升,长期经济放缓与房地产低迷已引发包括开发商中国恒大集团和影子银行中植系在内的重大破产事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3月数据显示,去年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约3万件,较2020年的10,132件显著增长。
虽然数据未披露恶意破产占比,但四位律师向路透社表示,随着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此类案件明显增多。
上海融盈律师事务所朱新鹏律师表示:“相比前几年,现在可以说数量相当多”,但拒绝提供具体估算数字。
上海柏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Sven-Michael Werner表示,对于公司管理者而言,申请破产可能带来一项好处:此举将触发针对企业的付款义务强制执行中止。
Werner在阐述普遍规则而非特指初明案例时指出,法院裁定清算后企业若继续经营即属违法。另有三名中国律师向路透社表示,法院完成清算程序后10日内企业必须注销。
中国法律还明确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股东有权查阅申请破产主体的账目。若破产过程中拒不提供账目,企业可能面临罚款。
初明唯一直接股东大连珍稀光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坤表示,即便上诉法院已下达命令,初明仍拒绝投资者查阅账目。
他称这使得如珍稀光泽(美国Energroup集团间接持有的外商独资企业)等债权人无法评估初明是否真正资不抵债。
2025年3月25日,中国辽宁省大连市,初明集团投资者金坤展示拍摄照片。这位在中国肉类加工企业破产案中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向路透社记者Engen Tham讲述经历。 金坤同时指控初明未按中国法律要求取得股东同意即申请破产。
金坤称已就初明破产期间的行为向大连警方报案,但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立案。警方未回应置评请求。2022年金坤曾起诉破产管理人未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但法院文件显示法官以缺乏法律依据驳回了该案。
中国现行《企业破产法》仅实施二十年,其规则与美国等发达市场存在差异,债权人往往需等待数年才能获得结果。
以美国《破产法》第11章重组为例,企业只需证明存在偿债困难即可申请。而中国法律设定的门槛理论上更高。
但律师和投资者向路透社透露,中国法院有时并不严格执行"申请破产或清算的企业必须证明资不抵债"的规定,这可能使债权人权益受损。
在雏鹰农牧案例中,投资者指出该公司未提交充分证据。法院文件未显示雏鹰是否履行举证义务,大连中院未回应置评请求。
地方利益博弈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地方政府长期依赖土地财政。但随着政策层开始遏制杠杆和投机行为,房地产业数年前出现断崖式下跌。
恒大等开发商的相继暴雷,使得境内外股东不得不将希望寄托于中国破产法及其公正执行。
“破产法的核心目标之一,是挖掘失败企业或个人的剩余价值,并在债权人中尽可能公平地分配以分摊损失,“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法学教授杰森·基尔伯恩表示。
湖南联合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周建民,在亲历企业破产程序后,对中国破产法的实施效果深感失望。
2019年,债权人方泰建设集团因付款纠纷指控湖南联合资不抵债,公开的公司记录显示。周某指控未回应质询的方泰采取此步骤旨在剥夺其公司资产。
怀化市法院2019年12月裁定湖南联合破产,法院记录显示其资产无法覆盖债务。
与雏鹰案如出一辙,周某坚称湖南联合未达破产条件。他向路透社表示,自己在法庭上主张公司资产价值超过债务但未获支持。审理法院未就本案相关问题作出回应。
对投资者和企业主而言,破产程序中缺乏透明度的现状令人愤懑。外国投资者通过中国法院执行外国判决及依法获取信息时面临更大障碍。
“中国地方法院总是偏袒本地居民,似乎漠视美国股东权益。“希尔表示。
三位律师向路透社透露,即便纯属国内案件,中国法院通常也倾向支持地方政府和本地利益。他们指出,这种倾向对涉及地方政府的案件(如开发商破产)会产生不成比例的影响。
自称在雏鹰事件中损失数亿美元的昆某,希望中国政府能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防范恶意破产。
中国国务院未就置评请求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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