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分析特朗普关于加沙的提议如何违反国际法 | 路透社
أنتوني دويتش,وستيفاني فان دن برج
海牙(荷兰)2月5日(路透社)- 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表示,他希望将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重新安置”到埃及和约旦,并拆除剩余建筑,以便为一个类似“里维埃拉”的发展项目腾出空间,并将被占领土置于美国的“所有权”之下。
长期以来的国际条约禁止强迫人们离开他们的土地并占有这些土地。
以下是特朗普计划在国际法下的影响概述:
* 土地控制
特朗普表示,“美国将控制加沙地带,我们也将努力与之合作……我看到长期的所有权安排。”
联合国及其最高法院——国际法院,认为加沙地带是被以色列军事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的一部分。
国际法禁止以武力占有土地,这被视为侵略行为。
联合国宪章规定,“所有成员在国际关系中应避免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都柏林三一学院国际人权法助理教授迈克尔·贝克表示,“最终,特朗普总统的提议无疑是对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适用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公然拒绝,以及对联合国宪章的否定。”
贝克表示,如果美国宣布对加沙地带的所有权,“这将达到非法吞并土地的程度。此外,以色列无权将巴勒斯坦土地转让给美国或任何其他实体。”
牛津大学伦理、法律与武装冲突研究所的成员贾尼娜·迪尔表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武力占有土地。即使这一论点在现实中是正确的,但从法律上讲,认为这对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居民有利是毫无意义的。”
根据联合国宪章,定义行为为侵略并对此作出反应的责任在于安全理事会,联合国拥有常任理事国和否决权。
侵略也是可以在国际刑事法庭追究的罪行。美国和以色列不是国际刑事法庭的成员,但法庭确认巴勒斯坦地区在其管辖范围内,包括非成员国在这些地区所实施的行为。
* 强迫巴勒斯坦人离开加沙
迪尔表示,“强迫重新安置加沙的巴勒斯坦居民构成对人类的罪行,表现为驱逐或强迫迁移。”
特朗普声称,加沙的巴勒斯坦人想要离开,因为情况变得危险。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在战争前有230万人口的居民希望离开。
1949年第四次日内瓦公约禁止在被占领土上强迫转移或驱逐受保护的人。
根据罗马规约,即国际刑事法庭的创始文件,“‘强迫’一词不仅限于身体强制,还可能包括以暴力威胁或强迫,例如因对暴力、强迫、拘留、心理压迫或对相关个人或他人的权力滥用的恐惧而产生的强迫,或通过利用强迫环境。”
迪尔表示,可能还会对巴勒斯坦人实施其他大规模的罪行,以将他们驱逐出加沙。
她解释说,“这种承诺的规模和所需的强迫和力量水平意味着这很可能达到对平民的大规模和系统性攻击的程度。”
* 阻止加沙居民返回
特朗普表示,他无法想象加沙居民在离开后会返回。
阻止他们返回也将构成对国际法律原则的违反,根据这些原则,流离失所的居民保留返回他们逃离的土地的权利。
贝克表示,“占领力量的合法驱逐不能包括将人们送往第三国,也不能成为种族清洗或将居民无限期或永久性迁移出该地区的借口。”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在阿拉伯频道表示,从加沙驱逐居民"将造成巨大的危险,使宣布一个巴勒斯坦国永远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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