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两伙人盯上!高雄一房产董事长被劫500万新台币,抢匪刚得手又被另一帮抢光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徐思琦】据台湾联合新闻网11月5日报道,台湾高雄市一名33岁某叶姓房产公司董事长今年9月带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合人民币115.35万元)现金出门,被应姓、刘姓男子合伙抢走,此外,还有余姓男子一伙早计划对叶姓董事长下手,余某一方看到刘某“捷足先登”,于是指示柯姓、杜姓男子下手,劫走刘某刚抢到的500万元现金。高雄地检署侦结案件,依“强盗罪”嫌疑起诉刘某、余某等8人。

报道称,检警调查发现,今年9月8日上午8时左右,叶姓董事长携带500万元现金外出,准备买入一块土地,而早在叶某出手购地前,应姓、刘姓、梁姓男子就掌握资讯,计划趁叶某携现金外出时上前抢劫。
当天上午8时左右,叶姓董事长带着装有500万元现金与平板电脑等财物的2个提袋到公司上班,途中刘姓男子、应姓男子突然上前,朝叶某喷辣椒水并抢夺他的提袋。叶姓董事长抓着提袋不放,但提袋还是被其中1名抢匪抢走,随后抢匪2人逃逸。警方接获报案到场将叶姓董事长送医,已无大碍。
据报道,当天还有余姓男子一伙计划对叶某下手,事发时余某也埋伏在附近,撞见刘某等人抢劫叶某经过,余某的同伙柯姓、杜姓男子趁刘某准备到停车场开车离开之际,持刀、斧头上前逼刘某交出刚得手的现金。刘姓男子、应姓男子因刀架在脖子上,被迫交出刚得手的500万元现金。柯姓男子、杜姓男子得手后,逃至台中市,将500万元赃款分给余姓、叶姓两名主要嫌疑人后逃逸。
警方初步锁定刘姓男子、应姓男子涉案,追查后发现两人得手后不久又被洗劫,“加害人变被害人”。高雄地检署侦结案件,检方认为涉案刘姓男子、杜姓男子等人年纪轻轻不思进取,依“强盗罪”起诉涉案8人,余姓男子、叶姓男子因在幕后“操盘”,另请求判处8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