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2026年起实施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9月12日,新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办法自2007年出台以来首次修订,标志着信托行业合规管理体系迎来专项制度性约束。

《办法》首次明确要求信托公司设立首席合规官,负责组织推动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并规定其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冲突的部门职务。该要求与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衔接,后者已于今年3月1日施行,明确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需设立合规管理岗位。
流动性管理方面,《办法》在2025年4月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新增信托公司可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的规定,进一步细化流动性补充路径。
行业实践层面,部分信托公司已提前落实首席合规官岗位。2023年12月及今年7月,华润深国投信托、上海爱建信托的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相继获上海金融监管局核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今日表示,监管将督促信托公司强化全面风险管理,重点加强受托履职合规性及操作风险管控。尽管《办法》未细化首席合规官权责,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已明确其属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负责,并具有重大风险报告义务及内部问责权,包括对瞒报漏报行为实施“一票否决”。(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