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职5名陆配,民进党当局遭岛内痛斥
作者:程东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台“内政部”日前要求,5名被指认具有大陆籍的里长,若无法提出放弃大陆籍证明应予解职,遭岛内痛斥在搞“两国论”。
据台媒1月6日报道,南投县前议员史雪燕因具有大陆配偶身份,被民进党当局以“违反国籍法”为借口解职并追讨薪资。台“内政部长”刘世芳称,史雪燕就职时曾签署“效忠文件”,依法必须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她还透露另有5名现任里长具有大陆籍,“内政部”已发函基层要求处理。台“内政部”在文件中称,大陆地区人民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注销大陆户口而取得台湾身份证后,即已转换为台湾民众,其担任公职应遵守所谓“国籍法”等相关规定,在任职、当选后依法办理放弃大陆籍,“对未办理者,权责机关均应依法办理解职”。
国民党“立委”罗智强称,台湾地区历任领导人都不会用“国籍法”规范陆配的参政权,否则“两岸就是国与国的关系”,大陆人民适用的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10年,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他痛批台“内政部”以所谓“国籍法”解职5名里长,是赖清德走向“法理台独”非常关键的一步,“部分实质废除两岸条例,踩在30万陆配参政权上,用国籍法来规范两岸人民关系,是‘国与国关系’的具体落实”。
“民进党混淆概念、以莫须有罪名开启清算斗争!”新党台北市议员侯汉廷直批,这5名里长都是陆配,现今在大陆都已没有户籍,“民进党是要全面歧视陆配吗?”台学者桂宏诚表示,台“内政部”搬出“国籍法”是胡说, 根本没有“放弃国籍”的问题,因为岛内法律不认定两岸是“两国”,“内政部此举不仅是‘违宪’,还是硬干‘新两国论’”。
台媒同时注意到,最近岛内网络上流传视频称,目前可能已有10万多台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等同具有双重国籍”,明显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这本是网上为吸引流量的传言,不料民进党当局随之起舞。先是赖清德声称“免费的最贵”,接着刘世芳宣布查到2人,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还煽动大家相互举报。台湾联合新闻网称,一向爱查假信息的民进党,不先去查证消息的真实性有多大,反而纷纷随之起舞,“曾几何时,赖政府成了深绿网红的小弟?”“显然是政治斗争。”侯汉廷痛批,拿着陆配有大陆身份证当幌子,结合莫名的网站虚构编造国民党“立委”有大陆身份证,完全就是在内部制造对立冲突,搞政治清算,巩固绿营支持者。
台湾中时电子报的社论称,按照台湾相关规定,史雪燕等人依法没有“放弃国籍”的问题,也就不存在剥夺公职的问题。民进党当局粗暴剥夺陆配权利,带头践踏法律,令人瞠目结舌。讽刺的是,台“内政部”去年10月曾表示,曾有在台户籍的大陆籍役男依法仍负有兵役义务,“等同于打脸针对陆配的举动”。事件的起因是出生在广西的30岁男子,其母亲是陆配,3岁时他获得台湾地区民众身份,之后返回大陆受教育,11年前台湾户籍遭注销,去年4月入境台湾时被依逃兵送办,虽获检方不起诉,却被送入军中服役。台“内政部”称,该男子虽已丧失台湾地区民众身份,但原本应负的义务包含兵役在内不会免除,“一个是陆配担任公职问题,另一个是陆配子女兵役问题,核心问题都是大陆地区人民是否享有台湾民众的义务和权利,而内政部完全是双重标准、两套嘴脸,视法律为玩物”。(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