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贴息”政策期限一年,到期后将视情况研究是否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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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中央财政首次对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大体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三分之一,政策实施1年。
贴息对象为居民使用相关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的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从消费结构看,目前我国服务消费仍具有较大增长潜力,要释放其潜力,需要有高品质的供给,因此,我们同步实施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贴息对象是向消费领域服务业消费经营主体发放的银行贷款,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八类主要消费服务业领域。
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可以贴息1年,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
这两项政策到期后,我们还会开展效果评估,研究视情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和调整贷款经办范围。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表示,两项贴息政策涉及的侧重点都是广覆盖低门槛,也没有设置复杂的申请程序,尽量让大家做到省钱又省心,只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必要的条件就可享受政策的支持。
从今年9月开始的一年时间里,无论是日常生活性的小额消费,还是买车、装修、购置家具家电或者手机、电脑等较大额度的商品消费,或者是旅游、养老、生育、教培、医疗等服务的消费,只要是在相关机构获得了消费贷款,其中实实在在花出去用于消费的部分都可以享受贴息支持。
要向广大服务业经营主体说明的是,贷款资金必须合规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例如拓展空间、优化布局、提升硬件、增加业态、人员培训、产品研发等等,重点是要改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服务的供给能力,不能用于投资理财和套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