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公职人员涉性侵案通报核心事实_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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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广西百色市发布通报称:凌云县公职人员腊某某(男)、农某某(男)涉嫌对两名共同聚餐的醉酒女性实施性侵犯罪行为,谢某某(男)涉嫌参与犯罪。公安机关已对3人刑事拘留,同步采取免职措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定性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官方强调“绝不姑息,坚决查处”。

案件关键进展与处置
三级联动调查机制
因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百色市委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自治区公安厅派员指导侦办,形成“刑事侦查+纪律审查”同步推进模式。处置措施实现“无缝衔接”:刑事拘留(司法程序)、免职(行政程序)、立案审查(党纪程序),避免“以纪代法”或权力干预司法的漏洞。
案件性质与细节
受害者处于醉酒状态,丧失或部分丧失自我保护能力,嫌疑人对弱势群体实施侵害,涉嫌触犯《刑法》强奸罪(利用“其他手段”违背意志发生性关系)。谢某某虽未直接实施性侵,但参与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协助犯罪。
社会关联与历史背景
此案是2025年百色市第二起公职人员性侵案:同年2月,百色祈福高中教师唐某某性侵学生致其抑郁自杀,暴露当地公权力滥用与监管失效的连续性隐患。公众提及2015年“百色助学网”性侵案(公益组织创始人性侵女童),呼吁警惕公职身份成为“侵害特权”。http://t.cn/AX2VRhdc
舆论焦点与深层矛盾
权力监督失效争议
公职人员利用聚餐场景的“信任关系”实施犯罪,反映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社交行为缺乏有效监管,生活作风风险防范不足。舆论质疑:涉事者是否因公职身份试图逃避追责?官方“快速免职”举措被视作对关切的直接回应,印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性别暴力与权力霸凌
劝酒文化、权力不对等环境加剧侵害风险。受害者醉酒状态被利用,凸显社交场景中女性安全的系统性脆弱。网民呼吁严惩的同时,强调“没有同意即是性侵”,反对受害者污名化。
后续司法与制度挑战
法律责任认定
腊某某、农某某若强奸罪成立,依《刑法》第236条,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受害者为两人、利用醉酒无反抗能力均属加重情节)。谢某某参与犯罪行为,可能按从犯量刑,但公职人员身份或导致从重处罚。纪检监察审查可能追加开除党籍、终身禁业等处分,与刑事处罚形成叠加效应。
制度补漏方向
强化监督机制:将生活作风、社交行为纳入干部考核,建立“八小时外”异常行为预警系统。被害人保护:推广性侵取证指南(如保留衣物、通讯记录),完善报案后的法律援助与心理干预。社会共治:抵制强制劝酒文化,加强公共场所安全提示,提升女性风险防范意识。
核心启示
公职身份意味着更高道德约束与法律责任。此案警示:权力必须运行于阳光下,任何试图将身份特权转化为侵害工具的行为,必将面临党纪国法的双重严惩。公众期待通过司法审判与制度革新,重塑对公权力的信任,筑牢社会安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