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测助贷巨头信用飞:36%高利率,买会员强制捆绑续费,贷款担保合同是空白协议_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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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助贷新规”全面实施还有不到50天的时间。
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平台服务、增信服务的费用标准或区间,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
这一规定实质上将助贷服务的年化利率上限锁定在24%以内,也意味着传统“双融担”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为迎合新规要求,有的机构开始转向“24%+权益”,有的则转向“24%+公证”。还有一些机构,尚未做出符合新规的实质性改变。
这其中,笔者注意到,成立十年的知名腰部助贷机构,且在航旅金融场景下占据龙头地位的信用飞,依然执行年化利率36%的上限标准,而如果开通会员,用户的综合借贷成本远超36%。
这样的高利率也让其在饱受用户投诉。
01 测试综合借贷成本35.99%,利率仅占5.5%


“我2025年在信用飞平台借款,综合利率达到35.99%,属于高利贷,我现要求退还超过国家利率部分,并调整利率至合法范围。”
“信用飞平台收取高额担保费,和不合理不合规的高额利息,利率达到36%,早已超出正常合法利率,诉求退还我全部结清的担保费和高额利息,维护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在黑猫投诉上,针对信用飞高额利率的投诉比比皆是。那么,这些投诉的真实性如何,信用飞在用户借贷时到底执行了什么样的利率标准,笔者下载了信用飞APP,一探究竟。
在尚未注册时,信用飞APP显示的最高可借额度为20万元。在注册登录后,笔者的预估可借额度变成了103900元,显示的年化利率为6.5%-36%。

那更接近6.5%还是36%?两者之间的利差可谓差距巨大。按照指示的步骤继续,“点击查看额度”上传身份证信息并同意相关协议,接着再人脸识别后,笔者获得了1000元的额度。
此时APP界面显示借3个月,每月等额还款353.52元;借6个月,每月等额还款184.59元。

但具体的年化利率是多少,在这一界面并未出现。笔者仔细查找了一番,才在点开“怎么还”并将还款清单下拉至最后,看到两行小字提示,“年化综合资金成本:35.99%/年;贷款年利率:5.5%/年”。

而早在2021年3月,央行就发布公告,要求“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
同时央行明确指出,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即信用飞这样的平台,也包含在内。
但信用飞这样的小字标注,显然算不上“明显的方式”。
02 委托担保合同,竟是空白通用协议
35.99%的年化综合成本,也证实了前面针对信用飞的高额利率投诉所言不虚。
但除开5.5%的年利率,借款人承担的剩下的30.49%的成本,究竟来源于什么?笔者曾在其他多个头部借贷平台上注意到,平台会在借款明细里分别标注利率和费用,但信用飞并未标注。
而根据黑猫投诉上用户的投诉,其中一大部分来自担保费。

一名投诉用户表示,其“2024年7月31日借款6900元,12期担保费用72.96*12=875.52元;2024年8月25日借款2600元,12期担保费用30.17*12=362.04元;2024年8月30日借款500元,12期担保费用7.65*12=91.8元;2024年9月7日借款1000元,12期担保费用14.75*12=177元;2024年9月16日借款500元,12期担保费用7.48*12=89.76元,总计收取担保费1596.12元”。而其总借款金额也不过11500元。

另一名投诉用户直称,信用飞的担保费比利息还高。
但担保公司是谁,收费标准如何?信用飞的《借款合同及服务协议》里,隐藏着6份子协议,其中包括《委托担保合同》。但这却是一份空白“通用版”协议,上面既没有担保公司的名字,收取多少“担保费”也是空白。

但协议内容却明确,“担保费用分期支付,分期期数、支付日期与委托人签署的主协议项下的借款期数、还款日期一致,担保费用可能单独以货币数额或费率的形式展示,亦可能与借款利息合并以货币数额、费率的形式展示在签约平台客户端。若合并展示,不影响担保费用独立于委托人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
这也难怪,为何很多信用飞用户表示在借款时对于担保费并不知情,而是在还款时才发现有担保费。
笔者倒是在另一份子协议《个人征信查询报送授权书》里,看到了天津信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海南信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这两个担保公司的名字。
据天眼查,前者是上海晓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晓途网络)的全资子公司,后者由信飞誉远(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信飞誉远)和上海晓途网络分别持股90%和10%。而信飞誉远和上海晓途网络的实控人均为信用飞董事长邱冠宇。这也表明,这两家融资担保公司均由信用飞控股。
另外,不光是《委托担保合同》,笔者发现,最后“确认借款”需要同意的6份协议,除了《个人征信查询报送授权书》,《人行征信查询授权书》《个人信息使用授权书》《个人授信额度合同+借据》《委托扣款协议》也均没有甲乙各方的姓名和公司名。
以《个人授信借款合同》为例,协议标题直接标明“通用版”,平台合作的金融机构以“贷款人”替代。那么平台到底合作了多少金融机构,笔者遍寻这份合同,竟找不到任意一家的名字。
这也意味着,借款人在签订协议确认贷款时,并不知道信用飞合作了哪些资金方,更不要提是哪个资金方将给自己放款。消费者的知情权在这个环节也被“剥夺”了。

最终,笔者在信用飞设置里的个人信息共享清单里,看到了共享目的为“申请授信、借款、融资担保服务”的清单,接收方有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辽宁振兴银行、江西裕民银行、梅州客商银行、苏商银行、众邦银行、蓝海银行、福建华通银行、广东明珠互联网小贷。但其后的提示文字提到,“部分机构已停止合作,具体共享机构以用户实际申请贷款服务的放款机构为准”。
而据黑猫投诉上用户的投诉,信用飞的合作金融机构或还包括长春农商银行,盛银消费金融、湖南三湘银行、营口银行、宁波银行、大兴安岭农商行、中信消费金融、哈银消费金融、兰州银行、沈阳农商行、四川新网银行、兴业消费金融、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小米消费金融、长银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晋商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等。
那么,这些资金方是否知道合作的信用飞平台的借贷成本如此之高?
03 购买会员,强制绑定“续费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信用飞还提供会员服务。《信用飞会员卡服务协议》显示,信用飞平台会根据不同的产品及服务类型,推出不同的会员卡服务,包括单月卡会员、续费月卡会员、季卡会员,具体以页面展示为准。

会员卡服务方有三家公司,包括上海信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信握)及联合运营方上海泛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泛惠)、广西秦桁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西秦桁)。
这三家公司中,广西秦桁的法定代表人即为信用飞董事长邱冠宇,上海信握和上海泛惠虽然在股权关系上与信用飞没有直接联系,但其财务负责人章雪君同时担任信用飞旗下多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或者监事。
笔者的页面仅提供月卡服务,但未标明是“单月卡会员”还是“续费月卡会员”。《信用飞会员卡服务协议》第3.3条介绍“自动续费”时称,“您同意并授权,在您开通会员时选择了自动续费方式后,我们(即服务方)可在您的会员到期时根据您选择的会员类型自动延长12个月的会员服务周期。”

但对于用户来说,续不续费根本没有自主选择权,因为《信用飞会员卡服务协议》里最下面,就隐藏着一个“自动续费服务协议”,只要勾选购买会员,就需要同意《信用飞会员卡服务协议》,而必然也需要同意“自动续费服务协议”。
这意味着,不管是“单月卡会员”还是“续费月卡会员”,只要开通会员,如果到期后没有自主取消,都将自动续费。
页面还显示,开通信用飞会员,可以享受VIP资金、优先审批、专属提额等权益。
据介绍,VIP资金是指,当同时段资金紧张时,会员用户享受专属资金通道,优先获得匹配资金;优先审批是指,当同时段借款用户较多时,会员用户优先进行借款审核,减少等待时长;专属提额是指,会员用户每个会员月可享受一次提额机会,最高提额5000元。
那么,开通会员后,能否一定享受到这些权益呢?“专属提额”的介绍里有一句话耐人寻味——“实际提额结果及额度将根据您的综合资质评估,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而在黑猫投诉上,针对信用飞的会员服务,亦有大量投诉。

一名用户称,“本人于24年开始使用信用飞,但近期在使用后发现有扣费情况,去翻账单发现一共有9笔自动扣费没有注意,然后找信用飞官方客服说给我退会员费一直没给我处理,多次联系无果,自动扣费总金额一共1281元。”

另一名用户表示,“我于8月7号在信用飞平台申请贷款,开通会员但是给我放款失败,然后8号就给我扣取会员费279元。”
另外,笔者的页面显示,点击选择购买会员后,会员费并未被计算在用户的综合资金成本当中,如果加入79元的月卡会员费,笔者1000元的额度,分6个月还,每个月还款额为263.59元,承担的年化综合借贷成本竟然高达179%。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即对于金融机构的金融借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年利率24%。
所以,即便是不购买员,让借款人承担35.99%的综合借贷成本已是不符上述“意见”,加上会员费后远超36%的综合借贷成本,对于借款人来说,无异于高利贷。
04 已进入两家金融机构合作名单
4月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助贷新规”)。
其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平台服务、增信服务的费用标准或区间,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同时明确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
商业银行应当开展差异化的风险定价,推动贷款利率、增信服务费率与业务风险情况相匹配,不得笼统以合作协议约定的综合融资成本区间上限进行定价。商业银行应当完整、准确掌握增信服务机构实际收费情况,确保借款人就单笔贷款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商业银行及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应当向借款人充分披露相关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主体、年化贷款利率、增信服务机构、增信服务费率、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贷款违约后可能产生的各项息费等。
目前离正式施行时间已不足50天,从信用飞的上述表现来看,似乎对“助贷新规”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即便如此,笔者发现,信用飞运营主体上海晓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出现在了梅州客商银行和宁银消费金融的合作名单中。
小结
成立于2015年的信用飞,今年已经十岁了。截至2024年,其累计注册用户数超过8000万,信贷业务规模超1000亿元,规模委实不小。
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信飞科技十分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其专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在各部门设置消保负责人,形成从上至下、协同高效的消保执行体系。
信用飞对外公布的数据还显示,2024年,旗下产品客服接通率达98.6%,一次性问题解决率达79.9%,用户服务满意度超99%;持续升级用户服务管理,累计超33万用户获得深度管理服务,超1.1万用户获得消保救助机制支持,为用户提供全方位关怀。
但从笔者的“一探究竟”来看,秉持着“科技让信任更简单”的信用飞,在“普惠金融”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