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童年:莫让儿童过早踏入“名利场”_风闻
guan_17445978042576-1小时前
在短视频与直播业蓬勃发展的当下,萌娃日常分享一度成为网络热门。许多父母在网络记录孩子点滴,收获了温馨与欢乐。然而,部分“晒娃”行为逐渐偏离正轨,走向畸形,无防护冒险、镜头前疯狂进食、浓妆艳抹摆拍成人化动作……在巨大的商机诱惑下,“网红儿童”被大肆利用牟利,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晒娃”与“啃娃”的界限已然模糊,儿童过早进入“名利场”,引发广泛关注。
近年来,中央网信办持续部署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击网上各类乱象问题,从严处置违规平台和账号,取得积极成效,形成有力震慑。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成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将强化涉未成年人不良内容治理,净化儿童智能设备、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专区等重点环节列为整治重点。这一举措赢得了广大网民的热烈点赞,充分彰显了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
儿童过早卷入“名利场”,危害不容小觑。从身体发育来看,为了达到所谓“节目效果”,一些孩子被迫进行超负荷的表演或体验。例如,那些被培养成“吃播”的孩子,过度进食导致身体肥胖,进而引发一系列健康问题,小小年纪就可能面临糖尿病等疾病风险。在心理层面,名利的诱惑容易让孩子心态失衡,当他们习惯了镜头前的掌声与关注,回到现实生活中,普通的学习与社交活动便难以再激起他们的兴趣。长此以往,他们会变得浮躁、焦虑,难以专注于知识学习与自身内在素养的提升。更为严重的是,过早接触复杂的商业环境,可能扭曲孩子的价值观,使他们过早地将物质利益与名利追求置于人生目标的首位,而忽视了善良、诚实、努力等宝贵品质的培养。
虽然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未成年网络环境,比如文旅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严格管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但在现实中,部分人却千方百计地钻法律空子,以成年人注册账号等方式,继续让孩子在网络上“营业”。
避免儿童过早进入“名利场”,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必须深刻认识到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摒弃短期的收益,明确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值才是最重要的,物质财富远不及一个健全的人格与健康的身心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孩子通过学习知识、参与有益的社交与户外活动来充实自己,为孩子的未来奠定坚实基础。
网络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平台的审核机制,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等,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内容进行严格筛查。对于那些可能存在“啃娃”风险的账号,要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暂停账号使用直至整改合规。同时,平台要积极营造健康的网络氛围,多推荐一些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优质内容,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上网观念。
相关监管部门则要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执法刚性。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法律威慑力。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加强与平台、社会组织等的协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确保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成长需要一个纯净、健康的环境。社会各界应积极响应中央网信办的号召,携手共进,坚决守护好孩子们的童年,不让他们过早踏入“名利场”这片不该涉足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