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去年对“市长热线”的一个建议_风闻
一思-5小时前
最近看了几篇观网上讨论“市长热线”问题的文章,都反映了热线在某些方面偏移了当初设计的初衷,给基层工作带来困扰。
**目前不少地区的“接线外包”形式出了问题——政府部门确实没有足够的人员来接听,而每接到一起民众投诉,都要有相应的“交办问题单”发到具体部门(一般是各局),最后由各局下发到基层责令整改。其实,这些投诉电话中的很大一部分不需下发交办单,或不需要“整改”。**这是我去年作为市人大代表对“市长热线”的一个建议。
我市“市长热线”自2006年开设以来,作为响应广大群众心声、了解民情民意的最直接的窗口,对促进人民民主、社会和谐,乃至倒逼各行业作风效能的改进,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时至今日,“市长热线”已成为日益深入人心的下情上达的平台。
然而,社会上还确实存在一定数量的群众,出于自身的狭隘目的而进行投诉甚至恶意举报,对基层事业单位的工作造成了相当的困扰——只要受举报,就要忙于交办的回复,或自证清白、或准备过程性材料,耗费了大量的精力。以教育为例:学校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作息时间安排,部分家长由于自己的接送时间不方便,就投诉学校不早点开门;学校分发水果时,仅仅因为水果大小不一,自己孩子当天领到较小的水果就投诉学校;更有甚者由于学校没有满足其极不合理甚至是违反教育法的要求而频繁举报学校或教师……据了解,某位家长近一年来拨打12345投诉城管、交警、村委会和学校达到1200多次,“我一个电话就够你忙半天”已经成为他的口头禅。这些现象,浪费了基层工作者的精力,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工作热情,甚至出现了为减少举报电话,委曲求全息事宁人的现象,造成社会正气不张、助长了歪风邪气。
因此建议对“市长热线”交办问题进行分级处置:
一、所举报的情形属于单位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责成相应部门进行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处置。
二、所举报的情形属于工作人员态度能力的原因造成的,责成主管部门调研,化解舆情、矛盾。
三、所举报的情形属于举报方不明法理的,可联系所属部门安排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或政策方针的解读、解释,不应再交办到基层单位。
四、对被证实多次为满足个人利益而恶意举报,明显出于阴暗心理的诽谤、打击报复、骚扰性频繁举报,“市长热线”要将情况移交公安部门,按寻衅滋事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