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函数的观点看逆矩阵_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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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让线性代数生动起来,除了介绍一些精彩应用的例子,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强调几何的语言。所谓几何语言,简单讲,就是用线性变换代替矩阵,用抽象向量代替列向量。代数语言具体清晰,而几何语言直观明快。通常的教科书往往过分强调代数语言,导致思路曲折,概念引入缺乏动机,掩盖了线性代数的本质。
本文从“单射”和“满射”入手,引出反函数概念,采用更直观的方式描述逆矩阵。这种观点可能比通常的“−1 = −1 = ”式定义更具几何特色,更能直接、深刻地触及逆矩阵的数学内涵。
撰文 | 朱慧坚(玉林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副教授)、丁玖(美国南密西西比大学数学系教授)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矩阵乘法为什么是这样定义的?》中,运用包罗万象的抽象函数概念,论证了矩阵乘法定义中积矩阵元素表达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与矩阵乘积运算直接相关的一个关键术语是“逆矩阵”,同样,我们可以借用反函数的思想来帮助理解这个处处有用的数学对象。
单射和满射
中学教科书里,有一章专讲“反函数”。物理学有个说法,每种基本粒子都有对应的反粒子。可惜,数学不是物理,并非每个函数都有反函数,具有反函数的函数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它将定义域一对一地映射到值域上,符合这个要求的函数也被称为单射(injection)。更数学化地说,一对一的函数: → 意指,对于定义域中的任意两个元素和,若() = (),则必定有 = ;或言之,一对一的函数将定义域中的不同元素映射成值域中的不同元素。
抽象函数: → 定义中的两个集合和,第二个集合可以换成任何一个包含它的集合,在集合论的眼里没有发生变化,比如一个将定义域 = {1, 2, … , 365}映射到有理数集 = 当中的函数,也可以被视为将同一个定义域映射到实数集 = 里;虽然它们各自的并不相同,但本质上是一样的函数。事实上,任何函数: → 中的“目标集合”都可以换成的值域(),即所有函数值组成的集合。
这样看来,如果: → 是一对一的,那么: → ()不仅是一对一的,而且是映上的,映上的函数也称为满射(surjection)。同时是单射和满射的函数称为双射(bijection),即对于()中的任意一个元素,有且仅有中的一个元素使得() = 。我们称双射为一可逆函数。如果: → 将映射到之上,给定函数的“映上”条件保证了上述可逆函数定义中的“有”发生,而“一对一”的假设确保了“仅有”成立。本文为了讨论矩阵求逆问题,我们碰到可逆函数: → 时总假设它是一个满射,这样,下一段引进的的反函数将定义在上。
可逆函数: → 意味着中的所有元素与中的所有元素,通过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这种相互对应关系构成了定义的“反函数”概念之基础。可逆函数: → 的反函数是这样定义的:对于中的任一元素,被映射到的属于的那个唯一存在的元素,就是这个反函
算子和可逆矩阵
有了高中生熟知的反函数概念作铺垫,我们可用同样的思想引进大学线性代数中逆矩阵的


其中是阶的单位矩阵,其对角元素为1,其余元素为0。单位矩阵和任何矩阵如能合法相乘,即左边矩阵的列数等于右边矩阵的行数,不论它是左乘还是右乘,结果都是那个被乘矩阵,如同数1在算术中的角色。单位矩阵所对应的线性算子是恒等算子,即它把每个向量映到自己。
在绝大多数线性代数教科书中,公式(2)通常用作逆矩阵的定义,即对于给定的阶方阵,如果存在阶方阵,使得等式 = 和 = 都成立,则称为的逆矩阵。按照如上的算子观点,在此定义中,第一个等式 = 意味着是一对一的线性算子(因为若非如此,则存在两个不同的向量和使得 = ,从而 = = = ,与 ≠ 矛盾);第二
方阵的“单满等价”
到目前为止,事情似乎进行得很顺利很成功,然而,喜欢思考的读者的脑袋瓜里可能会冒出一个疑问:既然属于方阵,形状是特殊的正方形,它或许会像方方正正的君子风范一样,具有比一般狭长形或瘦高形矩阵更好的数学品质?具体来说:作为“一对一”线性算子的方阵是否已经自动具备了“映上”的性质?或者对偶性地问:作为“映上”线性算子的方阵是否已经自动具备了“一对一”的性质?如果对于它们的回答都是“Yes, sir”,那么逆矩阵定义中的两个等式就可以只取其中之一,因为另一个就成为直接推论了。
答案确实是肯定的,即对方阵而言,算子性质“一对一”隐含“映上”,反之算子性质“映上”推出“一对一”。为了解释好这两个重要结论,我们假设读者已经知晓线性空间的代数运算,懂得有限维线性空间的维数概念,理解任何矩阵的值域和零空间都是线性子空间,并且至少


结合之前的讨论我们得知,方阵是单射(满射)当且仅当存在同阶方阵使得 = ( = )。更进一步,以上的推理论证了只对方阵有效的一个令人喜悦的真理:方阵如果是一对一的,那么它就是映上的,因此它的逆矩阵存在唯一;方阵如果是映上的,那么它就是一对一的,因此它的逆矩阵存在唯一。
至此,我们用高中生都学过、但许多大学生都没有真正领会的反函数思想,证明了如下关于逆矩阵的优美定理:
定理 1 设为一行列矩阵,则如下结论成立:
非方阵“最多得其一”
上述用于方阵的定理 1 能推广至非方阵吗?我们先看一个实例,设矩阵有2行3列。使得 = 的矩阵必须有3行2列,这时的单位矩阵为2阶的;满足 = 的矩阵也必须有3行2列,但此时单位矩阵为3阶的。我们当前要问的问题是:如果矩阵满足等式 =

定理 2 的结论在教科书中通常是用“矩阵秩”的性质证明的。矩阵的秩一般用行列式定义:它是矩阵中不等于0的子行列式的最大阶数。秩的性质包括:它不大于矩阵行数和列数之最小值;矩阵积的秩不大于每个因子的秩。在定理 2 中乘积和的秩都不大于和的最小值,而这个最小值小于和的最大值,导致结论(i)和(ii)中的等式无法成立。这里采用算子的语言证明了定理 2,避免了对矩阵秩概念的依赖性。
自然,当 < 时,一个行列矩阵有可能与一个行列矩阵相配合,使得它们乘出一个阶单位矩阵。类似地,当 > 时,一个行列矩阵有可能与一个行列矩阵相配合,

则将向量(1, −1)映到零向量,故不是一对一的,因而也不是映上的。
一般矩阵尽管没有经典意义下的逆矩阵,数学家们总有办法在更广泛的意义下定义逆矩阵,称为广义逆矩阵,不过这将是另一篇文章的主题。
怎样求逆矩阵?
没有见过逆矩阵计算公式的读者或许纳闷上例中的2阶逆矩阵是如何获得的。这里我们解析出一般2阶可逆矩阵的逆矩阵公式,并据此推广到一般的可逆矩阵。对于2阶方阵
将齐次方程 = 0具体写出两个分量的二元一次方程组


称为原矩阵的伴随矩阵,记为∗,但不要理解为常用此记号的的共轭转置。它的转置矩阵(即第行第列元素是原矩阵的第行第列元素)的每一个元素可以这样得到:划去矩阵的对应位置那个元素所在的行和列,剩下一个元素,它同时也被视为该元素所定义的1行1列矩阵行列式的值,再取合适的符号:如果行指标与列指标之和为偶数,则取正号;如果行指标与列指标之和为奇数,则取负号。比如,要算出∗的第二行第一列元素,划去的第一行第二列元素所在的行和列,剩下元素组成的1阶行列式是,因为1 + 2为奇数,所以在前添一负号便得∗的第二行第一列元素−。
拉普拉斯展开
上面2阶方阵的伴随矩阵概念可以直接推广,但需借用一般行列式的概念。阶方阵的行列式||在通常的教科书中被定义为! ≡ ( − 1) ⋯ 2 ∙ 1个带符号乘积之和,其中每个乘积的个因子取自中既不同行又不同列的元素,再赋予一个恰当的正号或负号:当这个元素依
这个行列式的定义语言看似美妙,计算过程却很繁琐,费时费力。好在它有其他等价定义,随时可用,其中一个称为行列式的拉普拉斯展开,由法国数学家拉普拉斯(Pierre- Simon Laplace,1749-1827)首次提出。它的好处是只要定义了 − 1阶方阵的行列式,就可用这一公式计算阶方阵的行列式。具体做法是,给定阶方阵,任取它的一行或一列,比方说第行,则
正如此行列式的3!项3个元素乘积代数和定义所得到的结果。
“花瓶”公式
现在可以推导出可求逆矩阵的逆矩阵表达式了。设为一阶方阵,它的伴随矩阵∗被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