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对大型石油公司施压 要求支付40亿美元硫磺罚款 - 彭博社
Nariman Gizitdinov
哈萨克斯坦一处硫磺矿坑。
摄影师:Robert Wallis/Corbis/Getty Images哈萨克斯坦环境保护部要求在该国运营的石油巨头在40天内支付数十亿美元的硫污染罚款,这对几周前宣称胜诉的产油商构成打击。
八月初,该国第二大油田卡沙甘的运营商NCOC及其合作伙伴表示,他们已在中亚国家上诉法院赢得诉讼,推翻了2.356万亿坚戈(按当前汇率合44亿美元)的罚款。
但据消息人士透露,该国环境部门本周告知合资伙伴罚款仍有效,且现仅有10天上诉期。知情人士表示,企业计划上诉,但若放弃申诉则需在30天内缴纳罚款。因涉及案件细节,这些人士要求匿名。
NCOC在声明中称,对隶属于环保部的阿特劳州生态局这一"史无前例"的罚单决定"深感不安"。该公司指出,该决定与近期法院判决相悖——法院曾指出地方生态部门程序存在严重缺陷,且此举不仅违背与政府签订的产品分成协议,还违反了国内及国际法律。
尚不清楚政府依据何种权限推进罚款,但环保部表示其阿特劳分局正在整改法院此前指出的"程序性"缺陷。
两周前,卡沙甘油田的合作方表示,上诉法院对此案的裁决似乎推翻了罚款决定,“这证实了NCOC的硫磺管理操作是正确的,这些操作是负责任地进行的,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法律,并遵循适用的标准和最佳实践。”
位于里海的550亿美元的卡沙甘油田开发项目在建设阶段已经遭遇了延误和成本超支的问题。
哈萨克斯坦当局一直在推动从该国油田获得更高的收入,并在国际仲裁中起诉合资伙伴,要求赔偿超过1600亿美元的损失。其中大部分反映了收入损失,但也包括与涉嫌环境违规有关的损害赔偿,以及哈萨克斯坦认为受到腐败污染的协议。
NCOC由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与许多世界顶级石油巨头共同拥有,包括埃尼集团、壳牌公司、埃克森美孚公司和道达尔能源公司。
埃尼、壳牌、埃克森美孚和道达尔能源将问题转交给了NCOC。
去年,合资伙伴提议通过在接下来的两年内对社会项目额外投资1.1亿美元来解决硫磺案件,这笔费用可以根据产量分成合同从卡沙甘的收入中收回。
该合资企业当时还提议向政府支付与液化石油气供应相关的额外款项,并设立一个数百万美元的社会发展基金。
环境保护部未回应多次置评请求,哈萨克斯坦能源部也未立即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