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投票权法案》面临的危险比你意识到的更严重——彭博社
Stephen L. Carter
用几代人的鲜血换来的权利。
摄影师:布伦丹·斯米亚洛夫斯基/法新社/盖蒂图片社
1966年1月,在《投票权法案》生效五个月后,三K党袭击了密西西比州活动家弗农·达默的家,他一直在领导选民登记活动。枪声从窗户射入,房屋被烧成灰烬。达默的家人勉强逃脱;达默本人在几小时内死亡。与此同时,在阿拉巴马州塞尔玛,法案通过后的两年内,黑人登记选民人数从335人增加到超过11,000人——几乎与白人选民持平。最终,1965年休会的第88届美国国会有五名黑人议员;如今有6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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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不仅会撒谎——还能让你相信它 我提到这一切是因为在我们庆祝这项不完美但至关重要的法案60周年之际,《投票权法案》正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如今它伤痕累累,很可能正走向废弃。在我们考虑其他任何事情之前,让我们记住,这项法案是用几代人的鲜血换来的,它在这片土地上带来了显著的改变。
话虽如此,让我们谈谈即将到来的威胁。
不,投票权面临的最大威胁并非德克萨斯州的选区划分争议。(坦率地说,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不幸的事实:各方都在这么干。)共和党提出的全国性选民身份证法案也构不成主要威胁。(但我要明确表态:作为坚定的自由主义者,我强烈反对这类规定。)甚至最高法院2013年那项漏洞百出的裁决——实质上废除了要求某些州对新投票规则进行"预先批准"的条款——也算不上最大威胁。(有人认为该条款已过时,但这不该由法院裁定。)
这些争议仍在持续,理应得到严肃人士的认真讨论。但此刻投票权地平线上正笼罩着更阴沉的乌云:投票权可能即将化为泡影。
至少当我们用"权利"这个词时,指的是"公民可通过诉讼来保护的东西"。
读者们知道,我向来既不夸大其词也不危言耸听。常有人批评我批判力度不足。但此刻必须采用更尖锐的语调。在撰写本文时,美国最高法院已对暂缓执行第八巡回上诉法院在奇佩瓦印第安人龟山部落诉豪案中的裁决。若允许下级法院判决成立,民间原告将几乎不可能通过诉讼来执行《投票权法案》第二章。
该案件涉及两个印第安部落和两名原住民的诉讼,他们声称北达科他州的选区重划地图通过将原本分布在三个不同选区的少数族裔选民"集中打包"到一个选区,不当稀释了他们的投票权。最高法院即将裁决的问题与诉讼主张的实质内容无关,而是关于原告是否有权根据《投票权法》提起诉讼,还是只有联邦政府才拥有起诉权。第八巡回法院裁定个人选民无权提起诉讼。
直到两三年前,联邦法院(包括默示的最高法院)通常将法规解释为允许受侵害选民或司法部对涉嫌种族歧视的州或地方选举规则变更提出质疑。如今,基于对《投票权法》站不住脚的解释,这一诉讼机制可能面临崩塌。
预测最高法院将如何裁决案件实体问题并非易事。我们确知有三名大法官未发表意见便对暂缓执行令提出异议。正如我们在上一开庭期Medina诉计划生育协会案中所见,最高法院多数派正在重新考虑是否应从未明确授予私人诉讼权的法规中宽泛推定私人诉讼权。
《投票权法》是否赋予个人起诉权?无需过度深入司法细节,只需说明该争议要求法院判定该法案是"明确无误地"授予群体保护,还是主要侧重于监管州地方法律。直到最近,所有法院都裁定(或案例推定)法规反复提及的"受侵害人"包括寻求纠正法规所保护权利遭侵犯的选民。过去四十年间,非政府原告提起了400多起投票权诉讼——根据多数统计,其中超过80%的案件仅有受侵害选民作为原告。也就是说,联邦政府完全未参与其中。
这合乎逻辑。如果《投票权法案》仅仅是一部监管法规,意味着自认为被剥夺选举权的公民不具备原告资格,那么我们将把执法完全交由美国司法部长一时的心血来潮决定。很难想象,对国民公民权进行如此广泛重新定义的立法者们,会希望各州和地方采取歧视性选举法的能力取决于谁掌权的偶然性。
别误会我的意思。《投票权法案》远非完美(正如曾参与其谈判过程的我父亲也常说的那样)。我也知道一些批评者认为我们正被轻率诉讼淹没。但投票权绝非儿戏;它是用鲜血换来的。如果某些诉讼本不该提起,自有工具可以驳回——而不必一开始就宣布无人有权起诉。
因此,在我们庆祝这部对美国政治生态造成史上最重大变革的法律60周年之际,它能否在70周年时仍具意义,取决于最高法院的下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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