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城市裁决是州权的胜利——彭博社
Stephen L. Carter
移民的胜利——也是各州的胜利。
摄影师:Etienne Laurent/AFP via Getty Images
特朗普政府对所谓庇护城市的法律打击上周受挫,法院拒绝命令芝加哥官员配合移民官员拘留非公民。更准确地说,法官驳回了一项联邦诉讼,该诉讼挑战的条款用法院的话说是“禁止州和地方政府支持民事移民活动”。这一时机对政府来说有些尴尬,因为判决下达时,司法部正大张旗鼓地宣布对纽约市提起类似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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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有比社会保障更好的退休计划 现在,我不知道地区法院法官林赛·詹金斯的裁决是否会在上诉中维持,但我作为自由主义者,对这份64页的判决书中的措辞感到振奋,这些话语暗示着通往更美好民主的道路。为双重主权欢呼两声。还有地方主义。以及各州的权利。
类似这样的内容,但要表达得更优雅。
“庇护城市”,正如法院和评论员所指出 的,是一个选择不当的术语。它将各种广泛的政策归入一个宽泛的范畴,这些政策有一个共同的关键特征:支持者喜欢称之为在执法人员的部署上优先考虑地方利益而非国家利益。当然,在当今的术语中,这主要指的是移民政策——具体来说,是地方官员在多大程度上会协助拘留那些持有行政令状的非公民。(大多数地方会配合执行刑事令状。)
我承认对庇护城市的合法性持一定的怀疑态度,但我总是对历史车轮的不断转动感到着迷。而它确实在转动。我还记得当年那个激烈且具有分裂性的问题:当联邦政府无所作为来遏制非法移民时,被指不堪重负的个别州是否可以自行对未经许可进入该国的人实施限制。(剧透警告:不行。)(好吧,也许有一点点——嗯,视情况而定。)
如今角色对调。在刚刚判决的美国诉伊利诺伊州案中,联邦政府辩称《移民归化法》优先于芝加哥市限制市政及县雇员与移民当局共享信息的政策。
詹金斯法官驳回了这一观点。
她在判决书中写道,芝加哥的庇护城规定"并未使ICE(移民海关执法局)的工作变得更困难,只是没有为其提供便利"(原文强调)。更重要的是,若《移民归化法》确实要求地方官员协助联邦特工执行民事移民拘捕令,这将违反反强制原则。
这个命名精妙的原则限制了联邦政府要求州及地方官员执行联邦法律的权力。正如美国最高法院1997年解释的那样,联邦制体系在州政府与联邦政府间划分主权,不允许"强征州警力为联邦服务"。当时批评者讥讽该原则不过是右翼为压制行政国家而炮制的陈腐发明。如今可谓风水轮流转。
需要明确的是,詹金斯法官的判决正确与否,取决于她是否准确划定了拒绝配合联邦特工与主动妨碍其工作之间的模糊界限。我并非质疑判决结果,而是指出论证的关键转折点。若最终推翻有利于芝加哥的裁决,合作与干涉的界定问题将成为最可能的争议焦点。
但无论这一裁决最终是否被维持——也无论人们对任何特定移民问题的立场如何——法官的意见都强化了民主制度中一个深刻而常被忽视的方面,即反强制原则所依托的核心理念。她写道,该原则"是防止政府权力滥用的堡垒"。联邦政府无法强征州官员执行联邦法律,这本身就是对联邦权力无限扩张的制衡。或许更重要的是,该原则"通过让选民能够区分哪个主权体对特定政策负责,从而促进政治问责"。
这暗示着立法者应当贴近人民。
地理意义上的贴近。
关于政府规模的争论已耗费太多笔墨。但在当今瞬息万变的政治环境中,关键问题不应是大政府与小政府之争,而应是近与远之辨。19世纪时,人民常被统称为"民主体"——一个复数概念。当时无人质疑政府应当贴近"民主体"。近到选民能在街头实实在在地遇见立法者。
这套理论曾有诸多冠冕堂皇的论述,其中不少是为恶劣罪行遮羞的幌子。但让政府尽可能贴近人民确实具有现实政治意义。如果规则是由我们日常所见之人制定,或许我们就不会滋生那些使公共生活庸俗化的怨恨与疏离。而立法者们或许也会更审慎地考量选民的真实诉求。
是的,确实如此,州和地方政府曾在其时代颁布过令人憎恶且压迫性的法律。但这一历史事实并不能成为反对地方主义的论据,正如当今大量往往鲁莽而可怕的行政命令不能成为反对总统制的论据一样。简而言之,无论人们对移民政策整体或庇护城市具体有何看法,特朗普式的浪潮本身就表明了将更多主权置于更贴近民众之处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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