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V)以"时机不成熟"为由驳回美国反垄断诉讼的请求遭拒——彭博社
Bob Van Voris
一名联邦法官驳回了Visa公司试图阻挠司法部反垄断诉讼的动议,裁定这家支付巨头要求撤销案件的论点"为时过早"。
纽约联邦地区法官约翰·凯特尔周二裁定,政府可以继续推进其主张,即Visa为扩张和保护其全美最大的借记卡网络,通过排挤竞争对手的方式违反了联邦法律。
司法部在9月提交的起诉书中指出,年处理全美超4万亿美元借记交易中60%以上的Visa公司,通过一系列协议惩罚试图使用替代支付方式的商户,并向潜在竞争对手支付费用使其退出市场。
Visa辩称,政府对相关产品市场的定义过于狭隘,公司并未将Visa借记价格降至成本以下,且其合同条款与"阻挠其他公司竞争"的指控不符。
市场如何界定——具体哪些产品或服务因缺乏竞争而受损——是所有反垄断案件的核心焦点。原告方通常试图将市场范围定义得尽可能狭窄,而被告方则主张其面临广泛替代品的竞争。
在诉讼初期阶段,凯特尔法官仅需判断政府的指控是否合理,而非认定其真实性。本案将进入审前证据收集阶段,此后Visa将有机会再次质疑政府诉讼的可行性。
“市场界定问题以及哪些公司应被纳入”属于事实问题,无法通过驳回动议解决,科特尔在上个月的听证会上表示。
该案件为美国诉Visa公司案,案号24-cv-7214,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