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胜诉,废除机构15%研究成本上限——彭博社
Daniel Seiden, Andrew M Harris
布朗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及其他几所美国高校赢得了一项联邦法院裁决,成功推翻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针对政府资助科研项目间接成本率的限制规定。
法官英迪拉·塔尔瓦尼于周五裁定该限制"武断、任意且违法",批准了起诉高校及美国大学协会的即决判决请求,同时驳回了政府的救济申请。
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同时驳回了各校关于禁令救济的动议,认为该请求现已失去实际意义。
这是本年度高校第三次成功挑战联邦机构削减科研经费的行为,此前已分别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和能源部的诉讼中获胜。针对国防部的第四起诉讼仍在审理中。
塔尔瓦尼法官指出:“虽然15%的间接成本率限制不影响现有或持续中的资助项目,但原告及成员院校基于协商确定的间接成本率,已向国家科学基金会提交了数千份待审提案。“裁决书显示这些提案涉及"数千万美元"资金。
她表示,该限制将迫使机构解雇专业研究人员,导致人才流向其他机构,并立即影响科研规划、人员聘用及日常运作,高校将不得不削减"研究生和培训生岗位,破坏关键人才培养渠道”。
塔尔瓦尼的裁决是在政府5月16日决定暂缓实施研究成本上限政策,以及法院随后取消原告动议听证会之后作出的。
各高校和美国大学协会在5月5日提起的诉讼中称,国家科学基金会这项对所有大学新拨款和合作协议统一设定15%上限的政策"明显违法”。
量身定制的方法
诉状指出,国会根据《美国法典》第41编第4708条,授权使用预定固定百分比费率来支付与教育机构研究协议相关的可报销间接成本。
“自1965年以来国会一直保留着针对间接成本率的定制化处理方式,若认为国会在未置一词的情况下默许国家科学基金会推行这种颠覆美国大学研究的’一刀切’政策,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原告方表示。
诉状称,该费率上限还违反了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局颁布的法规,这些法规旨在保障受资助方能收回政府委托研究项目的实际成本。
原告方于5月8日申请禁令救济,申明该政策将对大学的教育和研究使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导致"重要研究项目中断或完全停滞”。
政府在5月27日的反对意见中表示,根据《国家科学基金会法案》,上限政策是被允许的,该法案授权NSF自行决定如何使用联邦资金以支持其促进科学研究的使命。
美国还表示,法院没有管辖权审理此案,因为原告缺乏诉讼资格。政府称,没有原告声称该机构通过应用15%的比率改变了现有资助的条款。
共有13所学校加入了诉讼,包括加州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芝加哥大学、密歇根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
Jenner & Block LLP和Clement & Murphy PLLC代表原告。
案件为美国大学协会诉国家科学基金会,马萨诸塞州地方法院,案号1:25-cv-11231,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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