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反腐败法》暂停实施不会阻止索贿者——彭博社
The Editorial Board
暂停执行。
摄影师:凯文·迪茨/盖蒂图片社白宫声称美国企业因本国法律禁止行贿而在海外损失业务。这不过是支撑其上月做出的不明智决定——暂停执行《反海外腐败法》——的诸多虚构理由之一,该决定可能破坏全球反腐数十年来的成果。
政府辩称该法案"被过度延伸"且"遭到滥用,损害了美国利益"。具体某起腐败调查的合理性或许存在争议,但总体而言这种论调本末倒置:该法案既有利于商业发展,也符合美国更广泛的全球利益。
无论行贿者短期内获得多少收益,当资源流向腐败而非研发,当捷径比实干更受青睐,当寻租取代价值创造时,增长与创新必将受损。企业将腐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时,社会成本与市场扭曲将不断蔓延。
1977年法案颁布时,美国几乎是唯一禁止此类行为的国家。某些国家甚至允许贿赂抵扣税款。主要得益于美国的影响力——以及那些在规则模糊或执行不公时可能受损企业的施压——该法案已成为全球标准,46个国家签署了《反贿赂公约》。虽然贿赂仍未绝迹,但可信的处罚与持续执法对日常腐败形成了有力震慑。
采取反贿赂行动
FCPA执法行动虽有波动,但在特朗普首个任期内显著加强
资料来源:斯坦福法学院《反海外腐败法》资料库(与 Sullivan & Cromwell 律师事务所合作)
所谓该法律对美国公司不公的说法同样不实。首先,《反海外腐败法》适用于所有在美国交易所交易或使用美国银行系统的企业——无论其国籍。超过40%的FCPA执法行动针对外国公司,十大最高罚单中有九起涉及外企。即便纯粹利己角度考量,当被索贿时能援引此项法律的优势,也不应被美国企业轻易放弃。
更重要的是,单纯暂停执法(政府称为期六个月)将使美国企业陷入困境。行贿者很可能因执法暂停而更加肆无忌惮。但该法律仍然有效,追诉期长达六年。无论何时,证券交易委员会执行的会计条款始终适用,外国反贿赂法规同样如此。任何负责任的企业都不会在此情形下冒险违法,因此该政策带来的理论收益只会流向那些缺乏操守的竞争对手。
长期来看,暂停或削弱FCPA只会助长腐败,削弱美国影响力。随着美国执法力度减弱,他国可能效仿,贿赂或将再次成为常态而非例外——最终受益者只有外国的贪腐统治者。
被抓的高昂代价
《反海外腐败法》相关执法行动已为美国财政部带来数十亿美元收入,并向潜在行贿者发出警告
来源:斯坦福法学院《反海外腐败法》信息中心(与 Sullivan & Cromwell 律师事务所合作)
注:若某年未实施《反海外腐败法》相关制裁或未对相关实体提起执法诉讼,则记录为0美元。
这并非说《反海外腐败法》没有改进空间。其合规负担尤其沉重:平均每项《反海外腐败法》调查需耗时三年以上完成,期间企业通常需支付数百万美元法律费用和调查成本。对于展现诚信合规的企业,提供更一致的指导原则和更宽松的处罚或能为守法者减轻负担。
至于政府声称该法律削弱美国竞争力的说法,同样存在事实依据:当前中国、印度等国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却未制定有效的海外反贿赂法律,日韩表现亦不尽如人意。但对此类担忧的合理回应绝非竞相降低标准。美国应坚持要求所有二十国集团成员国采用同等标准,并加强执法力度。
六个月的时间应该足够重新考虑一个误判,这个误判只会助长全球商业中最恶劣的行为者,并让美国失去数十年的领导地位。
更多来自彭博社的观点:
- 反对关税的理由 正变得更充分:泰勒·考恩
- 真正的乌克兰和平谈判 需要美国真正的安全保障:安德烈亚斯·克卢斯
- MAGA想要终结我们所知的 资本主义:阿德里安·伍尔德里奇